湖南湘潭,老人带着1岁多的孩子到新房打扫卫生,怎料,孩子跑到隔壁正在装修的邻居家

人生总该这样 2023-11-28 18:57:35
湖南湘潭,老人带着1岁多的孩子到新房打扫卫生,怎料,孩子跑到隔壁正在装修的邻居家中不慎坠楼。知情人士:邻居家阳台有块玻璃没装。网友:“家长会不会怪邻居?邻居需不需要担责?”(来源:九派新闻) 据悉,11月27日,当地一名幼童9楼未安装玻璃的口子坠落。有目击者称,在楼下听到叫声,吓了一跳,孩子好像只有1岁多, 事发后已送医。 另有知情人称,老人带着孩子去弟弟家的新房打扫卫生,期间,孩子自己跑到正在装修的邻居家,不慎坠楼。据邻居说开门还没到十分钟,孩子就进去了。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孩子奶奶也太大意了,怎么能让才1岁多的孩子离开视线。 也有人说,很多老人总是闲不住,总想多为孩子们干点,但是不可否认,很多老人的安全意识确实不高。 还有人说,希望孩子没有事很么事,不过,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不知道家长会不会怪邻居?新房还没住就成了“凶宅”,也着实太无辜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邻居要不要担责? 本案属于一般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判断邻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关键是看,邻居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过错与孩子坠楼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中的过错行为,是指违反了先行义务、合同约定、公序良俗或者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等。 而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具体到本案,如果孩子是误入邻居家中,邻居并未及时发现,这种情况下,虽然邻居家并未安装玻璃,但是因未安装玻璃并不必然导致类似的悲剧发生,因而这场悲剧对邻居而言,只能算是个意外,邻居无须担责。 反之,如果孩子是误入邻居家中,邻居看到了孩子,这种情况下邻居作为房屋的主人,就对孩子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当回事,忽略了危险的存在,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家长永远是孩子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邻居要不要担责,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不过,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更是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具体到本案,装修现场本就具有很多危险因素,孩子奶奶本应该多一些安全意识,在照顾孩子过程中,没有看护好孩子,导致孩子跑到邻居家中,最终坠楼,显然存在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而,即便邻居需要担责,最终的比例也不会太大。 3、最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算能要到赔偿,也免不了孩子遭罪。 本案也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既要留意生活中的安全隐患,也要时常叮嘱自己家的老人注意。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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