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到吐血。贵州毕节,一男子在路上捡到5350元,事后如数奉还,失主倒打一耙,要

萌萌安格辣 2023-12-04 10:56:55

冤枉到吐血。贵州毕节,一男子在路上捡到5350元,事后如数奉还,失主倒打一耙,要求男子再补他14650元,凑足2万元。男子对这无理要求根本不当一回事,没成想,失主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如何判定?

黄先生是个淳朴的农民,长期田间地头劳作,脸朝黄土背朝天,生活清苦却也自得其乐。但一件事却让他开了眼,认识到了什么是被告和法院。

(案例来源: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某天,田里劳作回家的路上,黄先生看到一地花花绿绿的50元面值的钞票,他被这情景震惊了,一百多张的钞票铺洒在自己的面前,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俯下身,捡起来看了又看,以为是假钞,但经过辨认后,确认无疑是真的,他内心惴惴不安,一张一张的捡拾了起来,总共数了下107张,5350元。

他把这叠钱放在口袋里,总觉得口袋发烫,他一直琢磨谁丢的钱,会不会是人家急需的救命钱,还是哪个大款不经意散落的,或者故意抛洒的,新闻里也见过这种。

心里的两个小人一直在打架,上交给警察,不然可能会吃公家饭?还是自己收起来,用了它,有便宜不赚是笨蛋。

经过一番纠结后,黄先生最终决定,自己先暂且收起来,但放在家里不用,如果人家找上门来,自己就如数奉还,如果不找上门来,说明这笔钱,对失主来说可有可无,自己就用了。

内心忐忑又煎熬的过了好些天,正自认为没人会要回去的时候,失主带着警察找上了门。

看到此等情景,黄先生立即承认自己捡到了钱,捡到多少,并把钱全部拿了出来,交还给了失主。

失而复得的失主却有些异常,黑着脸,有些不高兴,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男子的家。

又过了三天,失主却告诉男子,自己丢了20000万元,黄先生捡到了,却只归还了5350元,还有14650元被藏起来了。

黄先生瞬间石化,自己捡到钱,全部归还后,竟然还要倒贴对方14650,天理何在?觉得莫名其妙的黄先生,根本没把失主的话当一回事,也就不去理这了。

不依不饶的失主,找到当初自己丢钱的“当事人”,证明自己丢失的是20000元,并一纸诉状将黄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根据谁上诉谁举证的原则,失主让丢钱现场3名人员出庭作证,认为自己确实丢了2万元,而且证明被黄先生捡走了。

黄先生因为没打过官司,不知道如何证明自己没捡到这么多。

最终法院判定,黄先生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故判决黄先生限期将剩余的14650元退还给失主。

越想心里越堵,自己做到拾金不昧,我还得多拿14650元给你?黄先生如何能服气,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

经过第一次,已经有经验了,根据律师提供的意见:黄先生认为,一审的3名证人是失主的亲戚,肯定帮他;所有证人的笔录与证言出奇的一致,恶意串通;即使失主确实丢了20000元,也可能是其他人也捡到了。还钱的时候不提疑问,过了几天又找自己不合常理。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判决结果错误,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失主的全部诉请。

对此,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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