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先购买比特币再抢,涉案93万,判抢劫罪

币圈徐哥 2024-07-27 00:31:04
今日份工作小结 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迫被害人购买比特币,进而抢劫所购买的比特币并转卖变现的,实际是抢劫购买比特币的对价,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案情:2021年3月,张某伙同张某甲、刘某某(均已判刑)将被害人崔某强行带至北京某树林,持刀威胁、捆绑殴打强迫崔某以93.6万元购入比特币2.529个后,并扫码转入张某甲安排陈某某提供的匿名虚拟钱包。之后陈某某、王某某将上述比特币转卖变现,获利93.02472万元,后分赃。 北京朝阳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张某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比特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本案中,张某一伙强迫被害人以93.6万元购入比特币2.529个后劫走比特币,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为93.6万元,与直接抢劫被害人93.6万元无异,也是本案应当认定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而非以销赃数额93.02万余元认定。 最终判处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等,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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