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安徽女知青于文娟,返城前夜把自己给了农村小伙:“你对我的好,我无以为报,让我们给过去一个交代吧!”谁知回城不久,她却突然消失不见,一生就此改变。 上世纪70年代,为了让青年知识分子全面发展,国家大力推动上山下乡的行动,大批先进青年进入乡村接受劳动教育。 北京姑娘于文娟也是其中的一员。 于文娟生活在繁华的首都,家庭生活相当优渥,但她并没有因此娇纵,反而对质朴的田园生活充满向往。 所以当她听说自己被分配到安徽乡村时,怀揣着激动的心情收拾行李,然后告别殷切嘱托的父母,坐上前往安徽的列车。 从北京一路向南,她隔着车窗看到一望无际的农田,此时正值农忙,即便艳阳高照,也能看到农民们忙碌的身影。 于文娟下定决心,下乡之后一定好好工作,为农民减轻负担。 当她抵达目的地的时候,田间泥土和花朵的芬芳沁人心脾。 村民们早就听说要迎来一位女知青,热情地为她准备了房屋和饭菜,于文娟在大家的欢声笑语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当即红了眼眶。 虽然一路以来都非常顺利,可是当于文娟拿起锄头的那一刻,她坚定的内心突然动摇了。 她是个知识分子,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甚至连锄头都挥不起来。 就在她尴尬到不知该如何是好时,一位男青年从远处走了过来。 此人名叫王胜利,是村中有名的种地能手,他拿起锄头向于文娟示范,告诉她如何使用更加省力,高效。 于文娟对他感激不已,两人一边打理农田一边闲聊。 聊天的时候于文娟发现,王胜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民,他对天文,地理很多知识如数家珍。 从此之后,两人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每当农闲的时候,总会相约到山林中漫步,共看日升日落。 此时的于文娟早已经对王胜利产生了超越友谊的感情,只是她不敢轻易地宣之于口。 直到村支书找到她,告诉她任务已经结束,需要尽快返回原籍,于文娟内心的渴望再也无法忍耐。 当天晚上,她来到王胜利家中,向她倾诉内心压抑的感情。 而王胜利也早已经对她情根深重,两人在当晚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一早,于文娟万般不舍的离开了村庄,坐在前往北京的火车上泪流满面。 当她回到北京开始正常的生活,以为这场邂逅终将成为过去时,她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父母得知这一消息后怒不可遏,要求她立刻把孩子打掉,否则就要被扫地出门。 可是于文娟并没有向父母的强权低头,她认为感情和婚姻应该由自己做主。 于是,她收拾行李独自前往安徽。 当王胜利在家中看到于文娟的身影时激动的泪流满面,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件事情在当时看来是离经叛道的,尤其未婚先孕,世俗难容。 虽然当时国家已经解放,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跟上国家快速发展的步伐。 尤其在婚姻问题上,他们仍旧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剥夺女性在婚姻中自主选择的权利,禁止女性在婚前与异性有过多的接触。 所以当于文娟的父母得知女儿未婚先孕时,才会想要保全名声,将女儿扫地出门。 然而在此事发生的27年前,1950年,国家的第一部《婚姻法》就已经颁发了。 法律规定女性与男性一样有同等结婚离婚的权利,婚姻不再是女性的枷锁和束缚,而是他们幸福生活的开始。 当一对夫妻情感破裂时,他们可以在协商一致后选择离婚,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并不影响任何一方进入第二次婚姻。 法律甚至对丧偶人群做了详细的规定,允许寡妇再嫁,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公民寻求幸福的自由。 当这项法案公布的时候,一位女士拿着法律条文翻来覆去看了多遍,最后泪如雨下。 原来她16岁那年丈夫已经去世,如今守寡整整13年,她的美好青春全部奉献给了孤独,一直以来都受到夫家和娘家的严格限制。 她说自己如今终于自由了,终于有机会寻求自我了。 但这部婚姻法真正走入千家万户,彻底改变人们的传统思想,却是八九十年代以后的事了。 如今无论男女都拥有了婚姻自由的权利,这一切得来不易,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拥有美满幸福的婚姻。 共和国的足迹——1950年:婚姻自己当家_中国概况_国情_中国政府网
1977年,安徽女知青于文娟,返城前夜把自己给了农村小伙:“你对我的好,我无以为
悦悦小侃历史
2024-08-01 19:00:39
0
阅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