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剧不敢这么拍!”黑龙江,男子犯错误入狱1年,爱车被相关部门扣押,可他出来后

陈士杰谈国际 2024-08-29 16:43:43

“悬疑剧不敢这么拍!”黑龙江,男子犯错误入狱1年,爱车被相关部门扣押,可他出来后,竟发现车子有27条违章罚款,他人蹲监狱,车子不应该是静置状态吗?谁开了自己的车?他去相关部门问,对方却说:你去把27条违章处理掉,处理完了车子也不给你,要么你就去起诉,告赢了才给你。男子维权9年,腿都要跑断了,车子也快被开报废了,他联系了媒体,结局惊呆众人。

(案例来源:龙飞文化)

2010年的一天,占文军走出监狱大门那一刻,他深深呼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终于体会到了自由的可贵。

他因为一时糊涂,入狱一年,也后悔了365天。

重获自由的他,决定一定好好生活,先去相关部门开回自己被扣押的车,然后找一份工作,哪怕开网约车,也要本分做人。

也不知道,自己的车被静置的一年里,蒙尘纳垢变成啥样了?

车是不是得大修一次才能开?要多少钱?如果钱多了,他就得先去打工挣维修费,不能再跟父母开口要钱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接下来,他为了这辆车,要经历长达9年的扯皮,让他一点脾气都没有。

占文军一出来,竟然收到爱车的27条违规罚款,他就纳闷了,他被关了一年,爱车被扣了,也就停了一年,没上路哪来的罚单。

他赶紧去了相关部门,索要车子的同时,想弄清楚罚单从何而来?他认为是系统搞错了,把车的车的违章安自己车上了。

可工作人员说,他的车子被没收了,他要亲自去把违章处理掉,但车子不能给他。

占文军有些闹不懂,问为啥不给他?这是自己的车子呀,对方说:你要是不服气,那你就去起诉,你告赢了,车子就还给你。

也就是说,自己进去一年,他的爱车没闲着,被相关部门开了,这27条违章就是这么来的。

他现在得去把违章处理掉,但是车子不是他的,想把车子开回家得走法律程序。胜诉了是自己的,败诉了,他和这辆车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占文军不能接受,既然车子没收了,那依据是啥?得给他相关的文件,或者手续吧?也不能就这么说没就没了呀?

相关部门只给了他一个车子被上缴,然后又分给给他们使用的证明。

为了这事,占文军始终不能接受,他想知道车子为啥被没收,他是违法了,但车子没犯罪呀?

相关部门说,占文军在实施犯罪时,把受害人关在车里,这辆车被定性为作案工具,所以被没收了。

可占文军认为,既然是作案工具,当初的判决书,为啥只字不提?为啥没过户?为啥现在还需要自己去处理违章?这不合理。

占文军不服,为了这辆车奔走了9年,还是没有结果,直到2019年,这件事还没解决,占文军都有些麻木了。

于是,占文军决定求助媒体,记者联系到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如果占文军想要车,就只能走法律程序。

不过,现在车子开了9年,都快报废了,如果占文军告赢了,他们接受判决,可以给占文军买辆新车,或者直接现金抵现。怎么样都可以。

占文军很迷茫,就这么算了吧,他不甘心,可这件事拖拖拉拉了9年,还是解决不了,看来,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起诉上了,他本来不愿意这么做的,毕竟打官司太劳心劳神。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果占文军的车被定性为作案工具,被没收有法可依。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具体到本案,占文军的车被定性为作案工具,依据此条文,作案工具是可以被没收的。

但关键在于,没收程序应合法且明确,占文军应得到相应的通知和文件证明其车辆已被没收。

如果没收程序存在瑕疵或未通知占文军,则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2、占文军如果认为,他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有权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占文军可以依据此条文,如果他认为相关部门在没收其车辆,及后续处理上侵犯了其财产权,他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诉讼,他可以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车辆是被非法占有,占文军有权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占文军作为车辆的所有权人,在车辆被错误没收或非法占有的情况下,他有权依据此条文要求相关行政机关返还车辆。

但前提是,他需要证明自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并且行政机关的占有行为是非法的。

占文军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并争取车辆的返还。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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