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广东,女子趁着丈夫上班,叫了情人来家里约会,不料,女子丈夫提前回来,男子闪躲不急,一丝不挂躲到阳台上,爬上阳台边缘,但双脚没有支撑点,男子双脚在空中乱蹬。把周围的人看得想报警。网友:自古奸情真会出人命的。
(案例来源:今视频)
丈夫去上班后,于美凤感到无聊,于是她做了一件冒险的事。
她趁着丈夫上班的时间,约请了情人梁忠实来到家里。
她和梁忠实是在打麻将认识的,已经约会了好几回,而她的丈夫还蒙在鼓子里。
梁忠实觉得都没有被发现,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反正待的时间也不长。
不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天,于美凤又约了梁忠实来家里私会。
他们在床上共度了一段美好而短暂的时光,然而,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糟了,于美凤瞬间吓出一身冷汗,她的丈夫竟然提前回家了,她惊慌失措。
梁忠实也听到了动静,他吓得浑身一个激灵,从床上跳了起来。两人慌乱中寻找藏身之处,但房间内并无掩体。
于美凤让他先躲到阳台上,她去支开丈夫,好让他脱身而去。
情急之下,梁忠实来不及穿好衣服,就匆忙逃到阳台。
他试图逃离这个危险而尴尬的境地,害怕被人发现,他爬上阳台边缘,寻找支撑点。
然而,他的双脚却找不到任何可以蹬踏的地方,双手紧紧抓住阳台边缘,身体悬挂在高楼层,处境极其危险。
现在的他真是自作自受,想上上不了,想下下不去。
而他一丝不挂的狼狈样被对面的居民看得一清二楚。最终,有人报警。而梁忠实也被成功救下。
谁知,这动静也不小,搞得人尽皆知,梁忠实也抬不起头来。
有人说,这真是毁三观,辣眼睛。
也有人说,多行不义必自,建议把出轨纳入刑法吧。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件事呢?
1、于美凤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明确指出家庭成员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于美凤的做法不仅不道德,破坏了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2、于美凤和梁忠实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于美凤和梁忠实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他们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
这也提醒我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应当尊重他人,尊重婚姻,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对此,你怎么看?
蓝色马
色胆包天!那来羞愧感?
南成北就
"忠实"我信你个鬼槽老头最坏的!
yahao
小编跳下去后小编出来的
伍志日
好像西门庆一样跑什么,搞惦武大就得了。
一品
瞎编乱造,瞎扯卵泡泡蛋
荷塘月色
我怎么从来都没碰到过这样的好事呀
50份之1
出轨必须执行死刑,才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这属于浪费人口。
FORNEY
都出轨还省这么点酒店开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