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掉到钱眼里了。”广东佛山,一女子试工7天,因无法胜任工作,被公司辞退并告知

天狼看法 2024-09-29 20:10:48

“真是掉到钱眼里了。”广东佛山,一女子试工7天,因无法胜任工作,被公司辞退并告知无工资,女子因此事将公司投诉到劳务局,经劳务局处理后去公司讨薪被人事羞辱,女子气愤不过,将此事发到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这个人事太豪横。 (来源:齐鲁晚报) “你其它的会啥,你啥都不会,你来的时候,我就跟你讲了,7天没工资,你没见过钱啊,你耳朵打蚊子,你本事真大,男人真多,叫那么多人来,你坐那等着吧。” 公司人事部李小敏口无遮拦地对杨娟进行谩骂和羞辱,还骂她吃屎。 杨娟听着这些,非常的恼怒,但她也知道李小敏的厉害,虽然被骂得体无完肤,她也不敢还嘴,因为还有7天的工资在人家手里。 事情还得从杨娟求职说起,她虽然身为女性,但总喜欢干一些技术难度大的事情。 于是,杨娟就在网上到处投简历找难度大一些的工作,找了很久都没有找适合杨娟的工作。 时间一晃几个月过去了,杨娟眼看自己身上的钱快要花完了,心里就有点着急。 她不得不着急,这再找不到工作就要喝西北风了,她想着,干脆随便找个事情先做着,边干边找更靠谱。 随后,杨娟转变了她当初的想法,就再没找她喜欢的工作,而是把方向定在了简单的工作上。 简历被杨娟修改之后投到网上,很快她就接到一个招聘电话,招聘人员在电话里询问了她的住址,以及是否能随时上班等信息后,就让她次日去报道。 这份工作对杨娟来说,真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就这样,杨娟兴高采烈地准备一番,第二天就去公司报到上班。 然而,当杨娟正儿八经地来上班,她不但要干本职工作,还要干其它的事情。 这对杨娟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尽管她努力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但还是没有得到公司的认可。 一转眼7天过去了,杨娟被公司无情地辞退了,杨娟心想:“这样的工作不干也好,你得把我这几天的工资给我。” 紧接着,杨娟就找公司要工资,人事的李小敏就嚣张跋扈地拒绝给杨娟发放。 杨娟看到李小敏的态度,气就不打一出来,随口就说:“有本事,咱们走着瞧。” 之后,杨娟就把公司投诉到了劳务局,劳务局调查处理了这件事,给了杨娟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让她去结工资。 杨娟以为有了劳务局的出面,她就可以顺利拿到工资,不曾想,杨娟去要工资时遭到了李小敏的谩骂和羞辱,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由于工资没到手,她也不敢说什么,只是悄悄地拍下了视频。 事后,杨娟越想越不舒服,这明明是在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还要遭受这样的羞辱,她一气之下就将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网友表示:不知道是哪个没见过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 1、杨娟工作了7天,还是试用期,是否有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即使杨娟是在试用期,但她工作了7天的,还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来支付给杨娟,并且要在解除劳动合的同时,及时结清。 李小敏不但不发工资,还辱骂杨娟,进行人身攻击,这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侮辱他人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杨娟来说,她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工资,这是合法的权益,却遭到辱骂,并且上升到人身攻击,她就应当追究李小敏的责任。 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上班,用人单位都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 对此,你有何看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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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老衲法号曹贼

老衲法号曹贼

7
2024-09-30 05:21

最讨厌这种有头无尾的文章,拉黑

用户10xxx57

用户10xxx57

3
2024-09-30 09:04

试工七天,还不给工资,吃像难看。

西门大少

西门大少

2
2024-09-30 09:50

人家7天干活应有工钱必须的!这人事想死?

天狼看法

天狼看法

深思细品,都是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