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老板恋上年轻男员工,二人发生关系后,她竟找上男人妻子谈判,妄图令二人离婚,男人妻子不悲不怒,坦然表示,只要给予300万便同意离婚。女老板给原配300万后,与男子同居一年后分道扬镳,她深感吃亏,将男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归还300万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历经两审,二审中,原配拿出一份录音,法院这般判决了! (案例来源:重庆五中院) 林晓悠躺在病床上,心若死灰。成婚8年,她为丈夫诞下一子,本以为能携手终老,怎料遭遇这般背叛。 她曾因老公苏明的俊朗而骄傲,却未曾料到,一个男子生得太过英俊,也会招来其他女子的垂涎。 这不,苏明竟与他的女老板有了婚外情。 她盛怒之下,住进了医院。却未想到,第三者李梦竟来到她的单人病房。 林晓悠望着对面雍容华贵的女人,心底涌起一抹凄然。 这位女老板,瞧着日子过得甚是惬意,却为了一个男人,前来挑衅。 “你想必已知晓苏明与我的事,我们对不住你,我想与他长相厮守,请你成全。” 林晓悠嗤笑:“这般心急啊?你没资格与我谈,让他过来见我。” 李梦卑微地说道:“我对他情根深种,他便是我此生等候之人,我甘愿付出代价,只求你放手。” “你没资格同我谈离婚。” “我确没资格,但我有底气,他有资格谈,可他没钱给你,我是代他而来,只要你开口,我皆能应下。若你不应,我便一直在此,只怕孩子醒来,听闻我们的谈话,会伤及他幼小的心灵。” 林晓悠心中一颤,她瞧了瞧身旁熟睡的儿子,冷笑:“看来当真是真爱啊。竟想威胁我,为他花钱买自由,那好,我要孩子抚养费,还有日后的生活费用。” 李梦:“我不奢求你宽恕我们,只恳请你让他能见到孩子。200 万是我真心悔过。我愿再付 50 万,祈求你对我们所犯之错稍加谅解。给他探视权。” 林晓悠冷冰冰地说:“300 万,少一分都不行。” 李梦应下。 彼时的李梦并不知晓,聪慧的林晓悠悄悄将二人的谈话录音,并顺利凭借这份录音在二审中胜诉。 之后,李梦给林晓悠转账 200 万,3 日后,林晓悠与苏明办理了离婚手续。2 个月后,李梦再次转账 100 万。 至此,李梦用 300 万买断情人与原配离婚,以为能与苏明比翼双飞。 然而,当二人真正生活在一起,却频繁爆发冲突,苏明追悔莫及,李梦处处不如前妻,他被猪油蒙了心,才会与妻子离异。 李梦亦懊悔不已,她付出 300 万的高昂代价,原以为觅得如意郎君,却原来不过如此。 2020 年 3 月,李梦逼苏明写下一张欠条,言共同生活后性格不合决定分手,男方自愿 10 年内还清 100 万。 分手后的李梦越想越觉得自己大亏,要求林晓悠还钱,遭拒后,将林晓悠和苏明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300 万夫妻共同债务和利息。 1、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尽管双方未订立书面协议,然而从聊天记录中能够看出,双方对离婚赔偿有所约定,故而,可认定三方之间达成口头协议。 李梦给予林晓悠 300 万,属于赠与。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李梦明知苏明有家庭,却与其发展为情人关系,还向原配赠与钱财,以促使二人离婚,她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林晓悠夫妻返还 300 万给李梦。 林晓悠不服,提起上诉,并提交偷录的那份录音作为证据。 2、林晓悠称,这份录音足以证明,她从未与李梦协商离婚,是李梦代替苏明来与她谈离婚事宜,这 300 万并非离婚条件,而是给孩子的抚养费。 李梦插足自己家庭,给自己带来伤害,她在自己病重之际,到医院逼迫离婚,自己为了孩子,无奈应允。 这 300 万,等同于苏明向李梦的借款,从苏明给李梦写下的欠条便可认定。 自己是受害者,凭何要为李梦苏明二人的过错买单?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令人诧异的是,庭审中,苏明极力维护前妻林晓悠,这对离异的夫妻共同面对李梦进行抗辩。 3、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从录音中能够听出,李梦是在代替苏明与林晓悠谈判。 而现有证据表明,苏明与李梦之间存在款项往来。这也与李梦最初起诉要求二人返还共同夫妻债务,相吻合。 但李梦拿着苏明写的欠条,又言那300万是对二人的赠与,其言行前后矛盾,不予采信。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李梦违背公序良俗,与苏明在一起,为达成让他离婚的目的,支付300万,之后又要求返还,属于“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 综上,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梦诉求。 有人说,这夫妻俩处理得漂亮,联手让女老板支付300万。 还有人说,这两场官司,原配看似是最大赢家,但她受伤的心又该向谁寻倾诉?
重庆,女老板恋上年轻男员工,二人发生关系后,她竟找上男人妻子谈判,妄图令二人离婚
博仑有意思
2024-10-16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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