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某小区内,老太太卖玉米,意外跌倒在地。周围无人上前施救,在危急关头,一保安挺身而出,将老人送往医院。10天后,家属执意让老人出院,出院的当天,老人不幸离世。6个月后,家属将保安和物业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赔49万。法院判决之后,半年时间过去,家属再次上诉,最终法院做出了这样的裁决! (案例来源:嘉兴南湖区人民法院) 这天,小杨面容惨白看着手中传票,这张传票犹如一把利刃,狠狠刺痛了他的心。 小杨出身农村,家中有久病缠身的母亲。虽说当保安,工资不算丰厚,但每个月的收入还算稳定,这份工作对他至关重要。 他所在的小区是大型的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内居民众多,却仅有一条主干道。只要有人在此摆摊,必然会导致交通堵塞。 小杨深知底层民众生活的艰辛,每次巡逻看到摆摊的人,他都会好言相劝让其换个地方,从未采取过暴力驱赶的方式。 2020年6月30日下午,轮到小杨值班巡逻,他同往常一样在小区内巡查。由于他平时乐于助人,居民见到他,都会跟他打招呼。 正走着,忽然看到前方人群聚集,他心里“咯噔”一下,赶忙拨开围观的人群挤了进去。 只见一位老人躺在地上,四肢不停地抽搐,嘴里还吐着白沫。 众人围在四周,都不敢伸手帮忙,看到小杨,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小杨,你快想想办法!”小杨拨打了 120 。 晕倒在地的是王老太太,每天下午,她都会提着两袋玉米在小区里叫卖。 有人看到她突然跌坐在地上,把她扶到了路边,谁料!没过一会儿,她就晕了过去。 王老太太倒在地上,大家虽然满心担忧,无人上前搀扶,毕竟这年头做好事反被讹诈的情况屡见不鲜,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几分钟后,王老太太的老伴匆匆赶来,救护车也随之抵达。 小杨本想离开,围观的人群却说:小杨,要不你跟着他们去吧?两位老人去了医院,检查、拿药什么的,怕是不清楚。 小杨一想也是,王老太太的年纪跟自己的奶奶相仿。家里的老人去医院也经常摸不着头脑。 于是小杨便登上了救护车,一同前往了医院。 围观人群让小杨跟着去医院,本是为王老太太夫妻俩考虑,毕竟两个老年人,一个昏迷不醒,一个需要配合医生检查,拿药跑上跑下的,多有不便。 路人本是一番好意,可他们谁也没料到。这竟让小杨摊上了一场官司。 王老太太在医院住了10天,始终昏迷不醒,家属觉得治疗无望,费用又高昂,不顾医生的阻拦,坚决要办理出院。出院当天,王老太太便与世长辞。 小杨得知此事后感慨万千。在他的印象中,王老太太总是提着两袋玉米在小区里售卖,见到每个人都是满脸笑容。 可人生无常,如此和蔼可亲的老人,竟因一次摔倒而不幸离世。 小杨对王老太太满怀同情,却丝毫不知王老太太的家属正愁如何起诉他。 6个月后,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便是文中开头的一幕。 小杨好心帮忙,被告上法庭,被索赔49万。自己得工作多少年才能攒够? 物业公司安慰他别害怕,到时会出面应诉。 开庭那天,双方唇枪舌剑,气氛时而紧张。 1、王老太太的家属称,是小杨驱赶老人,才致使老人跌倒身亡。 事发当日,老人在自家楼下卖玉米,并未妨碍交通,可小杨却驱赶老人并用手推搡,最终导致老人跌倒。 不是他致使老人跌倒,他又为何如此好心地帮忙把老人送到医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杨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杨是物业的保安,物业公司也理应一并承担侵权责任。 2、物业公司回应: 因小区人员密集,且只有一条狭窄的主干道。保安禁止摆摊,是在履行物业服务的职责,不存在侵权行为。 事发当日。小杨并未驱赶王老太太,他帮忙把老人送到医院,纯粹是出于善意。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家属声称,王老太太的死是小杨造成的,却未提供相应的证据。 事实表明,老太太离世是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导致脑溢血。 综上,请法院驳回王老太太家属的诉求。 3、法院审理后认定: 首先,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物业公司肩负着对小区卫生和秩序进行管理的职责。小杨对摆摊进行管理,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 从监控视频来看,王老太太独自在小区内行走。并停下向居民销售玉米,并未与保安小杨有过接触。也不存在保安暴力驱赶和发生争执的情形。 根据出院病历资料,结合当事人的意见,王老太太晕倒并抢救无效而死亡,是因其基础性疾病导致脑溢血的结果。 事发当日,正值酷热难耐的天气,也有可能是气温过高,老人手提两袋玉米,长时间负重行走产生疲劳,从而诱发病因。 王老太太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保安无需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王老太太家属的诉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岂料!半年后,家属 声称他们找到了新证据,上诉至中院。 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
浙江嘉兴,某小区内,老太太卖玉米,意外跌倒在地。周围无人上前施救,在危急关头,一
博仑有意思
2024-10-18 15: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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