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滨海地区城市设计

城市刘冰芍 2024-10-29 00:17:4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概况 2017年9月21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粤委〔2017〕123号),决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照"10+1"模式,将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打造成深圳主导的经济功能区;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从此深汕合作区进入了深圳市全面主导建设发展的新时代。 深汕合作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东部沿海,距离深圳60公里,面积468.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65万人,现已建成26平方公里。规划至2035年,深汕合作区建设用地将达到13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将达到150万人,公共配套设施按300万人标准配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向粤东城市群辐射的战略支点,深汕合作区承担着“区域协调、合作示范、自主创新”的重要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以国际视野谋求发展新高度,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市自主创新拓展区以及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 项目区位 滨海地区位于深汕合作区的南部,串联深汕合作区的南部组团、中心组团和东部组团,紧邻惠州与汕尾滨海地区,是广东省4113公里长大陆岸线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滨海地区滩、岛、湾、山、河、绿、城组合的资源要素优势显著,拥有50.9公里长的海岸线,10公里长的高品质沙滩岸线,由西向东横跨小漠镇、赤石镇与鲘门镇,是推动深汕合作区高品质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滨海界面与城市窗口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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