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老人去药店买药,原地转了一圈后,狠狠摔倒在地,浑身开始抽搐。可药店老板看见后,既不冲上去救助,也不拨打120 ,干坐着看热闹。10分钟之后,老人没了气息。老板遭全网痛斥,都说他见人有难却不救,简直没有人性,应该赔钱。网友:药店员工连做人最基本品德都不具备,要让他为缺德行为负责。 (信息来源:椒点视频) 11月5号。那天,一大爷来药店买药。大爷付完钱,一下子就在原地转了一圈,接着就摔倒在地,开始不停地抽搐。 大爷摔倒后意识还在,侧躺不停蹬腿抽搐,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后来,他从侧躺变成整个身体趴在地上,不过双腿依旧不停抽搐。 本来是抢救的黄金时间,在监控里能看到,药店的男老板坐在收银台里面,伸着脖子看着老人,居然连起身都没有,更别说去扶老人或者施救了。 老板看老人不停地抽,看了一会儿,这才起身拿起手机,可既没打电话叫救护车,也没有去施救的意思,而是走出柜台,不见了踪影。 没一会儿,老板又出现在监控里,原来是有顾客来收银台付款。 让人更加难以相信的是,这个顾客面对趴在地上剧烈抽搐的老人,竟然当作没看见,付完款就走了。 最终,大爷抽搐了 10 分钟后,不幸去世了。这个视频在网上一发布,药店老板就被推到了舆论的浪尖上。 大家都觉得,怕扶起摔倒老人被讹,这个能理解。但是,大爷在药店买药后摔倒发病,老板见死不救就太过分了。 他本来就有义务保障顾客的安全,而且店里还有监控,他不应该有什么顾虑。就算他不扶,起码打个 120 总可以吧? 可他就那么无动于衷地看着,老人倒在地上抽搐,他还能淡定地收钱,这实在是让人太生气了。 大家都认为,大爷死得太冤了,如果碰到一个有同情心、心地善良的老板,说不定大爷就能被救回来,偏偏那个顾客也这么冷血。 有人觉得,老人摔倒不能随便扶,有些病或者骨折不能乱动。这种情况得赶紧打 110 和 120,让专业的人来处理。以前有个药店老板救老人,因为心肺复苏压断了肋骨,打了好几年官司,药店都关了。 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像脑出血、心肌梗塞就不能扶,扶了不仅没作用,还可能有反作用!这种情况只有懂行的专业人员现场急救才有效果!不是专业人员乱扶乱动反而会让情况更糟!要是不小心跌倒受伤,没有心脑血管病,就可以扶起来! 后来,经过大爷的家属证实,老板打了 120 了,可因为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老人还是走了。 那么,从法律方面来说,药店老板应该为老人的死亡负责吗?要是家属要求老板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第一,药店老板有责任保障顾客的安全,得给大爷起码的救助。 《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像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等这些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药店作为经营场所,经营者也就是药店老板,有义务给顾客提供安全保障。 要是药店老板在顾客突发疾病的时候,没有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比如说及时拨打 120,从而导致顾客受到伤害或者死亡,那么药店老板就会因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这个案子,虽然药店老板可能打了 120 电话,可要是没有及时采取其他合理的救助措施,比如帮助顾客保持呼吸道通畅、进行简单的急救等等。 要是导致老人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而死亡,那么药店老板还是有可能因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药店老板存在侵权责任,家属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 1179 条规定:要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有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造成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要是药店老板在顾客突发疾病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存在疏忽或者过失。 导致顾客因为疾病发作而死亡,并且这个死亡结果和药店老板的救助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如果家属能够证明,药店老板的救助行为和顾客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药店老板就有赔偿的责任。 但这可能需要通过医学鉴定、专家评估等方式来确定。 那么,您对药店老板有哪些评价呢?
安徽,老人去药店买药,原地转了一圈后,狠狠摔倒在地,浑身开始抽搐。可药店老板看见
博仑有意思
2024-11-07 0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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