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一男子在镇上的油坊榨了70多斤菜籽油,可谁知在用新菜籽油炒菜时,却闻到了一股臭味,经过一加热,这臭味更加浓郁,完全无法食用。男子经打听后才知道,原来村里有不少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男子一怒之下报了警,还将新榨的油送去市监局投诉。可市监局调查后回复称:油坊卖的油都是合格的,有可能是提供的油菜籽问题,所以需要男子花3000~6000多元先去做个检测。 (来源:大风新闻)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地里的油菜籽产量比往年的要好,他在卖了一批油菜籽后,其他的就拿去镇上的油坊榨油留着自己食用,一共榨出了70多斤菜籽油。 可是一个星期后,当张先生准备使用这批新榨的菜籽油时,却在油菜籽的香味中,还闻到了一股臭味。 张先生一开始以为自己鼻子不太灵,于是就往锅里倒了油,结果一经加热,那臭味更加浓郁了。张先生立即将锅里的油倒掉,重新换上了色拉油。 之后,张先生就这批新榨的菜籽油一桶桶的检查了过去,发现每桶都有臭味,他怀疑是油坊存在问题。 为了确保自己的猜测准确,张先生询问了同村村民,他们也是在同一家油坊榨的油。没想到经这么一问,有不少村民家的新榨菜籽油都有臭味。 据同村村民孙先生介绍,他们家今年榨了94斤菜籽,共榨了32斤菜籽油,也都是臭的。 在确定是油坊的问题后,张先生和孙先生等人就报了警,并且将带臭味的新榨的菜籽油交给了市监局,让他们去查下那家油坊。 可是市监局的工作人员检查过后称:油坊卖的油都是合格的油,并没有任何问题。 张先生知道市监局的工作人员误解了,于是告知对方有臭味的油都是村民拿自家油菜籽去油坊榨的,而不是油坊卖的油。 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对发臭的菜籽油做检测并没有意义,因为无法确定是生产环节有问题,还是储存环节有问题。 但是,张先生和孙先生等人还是决定先去对发臭的菜籽油做个鉴定,后经打听,这鉴定费用可不低,价格在3000元~6000元不等。 目前,油坊的老板对此事辩解称自己在镇上经营了十多年了,从未出过臭油,会不会是村民用来装油的桶掺水了。 不过,油坊老板还是同意了张先生和孙先生等人对臭油进行检测,也愿意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对此,有不少人认为,这榨油又没多少钱,老板在这里经营十几年,赚的就是口碑,他要是真给你调包了,那十几年不是白经营了?所以老板调包的可能性并不大。 1、其实,不管油坊老板有没有调包,法律是讲事实摆证据的。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做两手准备: 第一,张先生等人得自行去对臭油,以及那批菜籽做鉴定。如果油菜籽的质量没有问题,那就要对存储方式以及油桶是否干净做调查。 第二,市监局应当对油坊的榨油设备进行检测,查看是否是设备问题或者是否存在调包问题。 2、据村民孙先生称,他无意中看到榨油设备上有多条管道,怀疑老板利用这些管道进行了调包。 如果真如孙先生所说,油坊老板存在调包行为,那他的行为就可能涉嫌消费欺诈。 在法律实践中,消费欺诈的表现形式通常有: (一)掺杂、掺假,或以次充好; (二)缺斤少两; (三)以残次品、处理品冒充正品销售; (四)虚构商品说明及标准等。 由于油坊老板只是提供榨油服务,并未向张先生等人售卖菜籽油,所以这里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同时,如果确定油坊老板存在调包行为,那老板还应当赔偿张先生和孙先生等人的损失,这个损失应当按照事发当时的菜籽油价格进行赔偿。 除此之外,如果油坊老板存在调包行为,市监局也应该对该油坊进行查封,并要求老板自行整改。 同时市监局应当没收老板的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这件事虽然看起来的确有可能是油坊老板调包了村民们的菜籽油,但在没有证据情况下,是没办法对老板进行处罚的。如果张先生等人想要维权,还是得先搜集证据才行。 关注@法律公开课
江苏连云港,一男子在镇上的油坊榨了70多斤菜籽油,可谁知在用新菜籽油炒菜时,却闻
雷雷说趣
2024-11-08 17:06:33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