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则刚,但这刚过头了!”四川绵阳,一女子与丈夫因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大街上发生争执,甚至还动了手。丈夫一怒之下报了警,可在警方调解过程中,女子突然情绪激动,竟抢夺辅警身上的警棍。好在民警反应及时,将女子当场控制。目前,女子已被行政处罚。 (来源:椒点视频) 据悉,女子张某与丈夫赵某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本来二人都想离婚,那直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证即可。但是二人却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了争执,双方都想要孩子。 事发当天,张某与赵某在一家电瓶车经营店外相遇,并再次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发生了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赵某见张某没完没了,于是当场就报了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在了解详细情况后为二人进行调解,可这毕竟是民事案件,民警也不是很懂。 因此,民警建议二人去法院处理。可张某一听到要去法院,突然情绪激动了起来,她竟然直接上手抢夺一名辅警佩带的警棍。 辅警立即按住张某的手,不让其拔出警棍,随后其他几名辅警立即将张某控制了起来。 目前,警方通报称,已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1、在法律上,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如何划分?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法律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按照2周岁以前,2周岁至8周岁,8周岁以上进行了划分。 对于2周岁以下的,特别是1周岁之前的,有的孩子尚需要母乳喂养,所以给母亲抚养比较合适。 2~8岁的孩子,法院一般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作出判决。 比如:孩子跟谁生活时间长,抚养权就归谁,谁的经济条件更好就归谁等,一切都是以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为基础。 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对很多事情有所了解,这个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当然不是必须听孩子的意见。 由此可见,张某可能觉得孩子不在哺乳期,而自己的条件不如赵某,如果到了法院赢面会小,所以才会一次次争吵,也怕去法院诉讼。 但其实,不管孩子将来判给谁,张某和赵某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二人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而且未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还有探视权。 因此,如此争夺孩子抚养权没有任何意义,不如放宽心,如果真的爱孩子,就算没拿到抚养权,也可以经常去看望,甚至把孩子接过来生活一段时间。 2、张某抢夺辅警警棍,这会怎么处罚? 根据警方通报来看,他们只是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根据事发当时的情况,民警正在对张某与赵某的纠纷进行调解,这说明民警正在执法。 此时,张某突然抢夺辅警的警棍,那就是阻碍执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实,在张某抢夺辅警的警棍时,辅警应该是十分慌张的,这从视频中他所说的话就能感受到。 毕竟,警械如果被人抢了,这不仅是丢面子的事,事后还会因此受到处分。 如果警枪被抢,那事情就更严重了,如果抢枪人用警枪杀人、抢劫,那相关警员将面临开除的后果。如果警枪被抢还不上报,甚至会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最后,张某虽然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从她抢夺警械的行为来看,好像不太适合抚养孩子。当然这只是作者个人的片面观点,也许张某对孩子很有耐心也说不定。 对此,您怎么看? #女子抢民警腰间配枪?警方通报详情#
“为母则刚,但这刚过头了!”四川绵阳,一女子与丈夫因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大街上
雷雷说趣
2024-11-10 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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