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的是房子,没卖地下室!”2023年,男子花160万买了一套二手房,7年后发现竟有地下室。更离谱的是,他进门一看,原房主竟一直没搬走。无奈之下,男子将其告上了法庭。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尤其是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一套房子代表着安定、温馨与未来,然而在房产交易中,常常会有一些隐藏的隐患,甚至是事先未曾披露的秘密,这些都可能给买家带来无法预见的麻烦和纠纷。 2016年赵先生和妻子带着孩子,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在赵先生眼中,几乎是理想中的完美住所——户型方正、采光好,周围生活设施也十分齐全。 从医院到学校、商场几乎无所不包,房子经过前房主装修后,赵先生和家人只需添置些简单的家具便可以入住。 在购买这套房子时,赵先生通过中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所有看似无懈可击的条件让他们认为,自己终于可以过上理想中的新生活,于是赵先生一家顺利入住了新家,开始了温馨的家庭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房子渐渐出现了问题,墙皮开始脱落生活的痕迹愈发明显,赵先生决定进行一次重新装修,给这座家增添一些新的色彩。 于是他联系了施工队开始动工。正当工人们拆除旧墙皮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发现,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困惑和惊愕之中。 在施工过程中,工人们发现墙体的某个位置被厚重的木板封住了,看上去像是一个通往秘密空间的入口。 好奇心驱使着他们拆开了木板,终于露出了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门,透过门缝隐约可以看到里面有微弱的灯光。 赵先生走近一看,推开了铁门,眼前的景象让他彻底愣住了——这个封闭的空间里,竟然有一个人,而且还是当年卖给他房子的原房主李先生! 赵先生顿时大吃一惊,心里满是困惑和愤怒,难以理解为何自己明明购买了这套房子,竟然还会发现原房主“隐藏”在地下室里。 赵先生立即上前质问李先生:“为什么你还在这里?我已经购买了这套房子,这一切都应该属于我!” 李先生却毫不退让,理直气壮地表示:“我卖的只是房子,地下室并不包括在内!”这句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赵先生感觉自己被彻底愚弄了,怎么也没想到原房主居然还能“赖”在地下室不走,借口竟然是地下室未被卖出。 赵先生怒火中烧,心里更是满是疑问,我花了160万买了这套房子,怎么连地下室也被算作是别人“未售出”的部分? 虽然赵先生强烈要求李先生搬离地下室,但李先生坚决不肯始终拒绝离开,无奈之下赵先生决定寻求物业的帮助,物业了解情况后告诉他,这个地下室原本是一个车库,后来经过改建变成了私人使用的空间,而这种改建并未在房屋交易中得到披露。 面对这个棘手的局面,赵先生感到极度的委屈和愤怒,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律师,并开始搜集相关证据,准备将李先生告上法庭。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李先生必须立即搬出地下室,并将该地下室交还给赵先生使用。 这个判决不仅为赵先生一家带来了喘息的空间,也使他们的生活终于恢复了正常,赵先生一家可以如愿以偿地重新装修并利用这块空间,而李先生则不得不面对自己隐瞒事实的后果。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在网络上,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大多数网友表示,赵先生在这场纠纷中的立场是正确的,原房主的行为极其不道德,居然在房屋卖出后依然占据地下室,简直是“占便宜”的行为。 网友们纷纷谴责李先生的做法,认为他不仅没有诚实交易,还把自己不应该得的部分当做“隐私空间”保留,实在令人不齿。 然而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另一个角度的看法,他们认为买房时确实要非常谨慎,尤其是涉及到二手房交易。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应当明确列出房产的所有细节,包括地下室、车库等附属设施。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纠纷,而有些网友甚至调侃道:“原房主也许把地下室当作了一个‘秘密基地’,舍不得离开。” 这起纠纷并非个案,近年来二手房交易中有关地下室、车库等附属设施的争议时有发生,例如南京的一个案例中,一对夫妇买下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楼下地下室经常传出噪音,调查后发现原房主仍然在使用这个地下室作为工作室,且没有在交易中提及该地下室。 这对夫妻最终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地下室的使用权,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精神损失,法院最终判定原房主的行为不当,并判其搬离地下室并赔偿相应损失。我在罐头搞创作 (信息来源:荔枝网2023-01-13卖家隐瞒地下室出售 7年后买家起诉要回)
如果地下室是随房产奉送的,那么卖房时也应该连房产一起买卖,如果地下室、地面车库等是单独产权证购买的,则与房产无关!
人家的房子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可以一套,也可以半套,或者一间房,半间房。你接受就付钱,不接受就不付钱。只要交易范围达成共识就行。你住了7年发现有地下室才提出要包含在交易范围内,明显不占理,你要对自己检房接收房屋负责。
我对门原来的邻居,把房子一楼的柴火房(很大、可以当车库的种)单独办了个证,跟住房分开。后来房子卖了,一楼那个还是他的。
zcicbc
地下室和车库(位),关键是看是否在房产证上提现。如无体现,说明是独立的。卖房不给也是应该的。不是有好多卖房后,车位单独拿出来卖的吗!再说,办证时房管局也问附房是否单独办证,如单独办证那更不应该给新户主。
那些年旧时光 回复 12-31 09:36
阳台是没有单独合同的,地下室,车库,附房,很多都有单独合同,
王大智 回复 那些年旧时光 12-31 09:53
买卖合同?赠送哪来的合同?
仰望苍穹
谁家的房子下面正好是自己的地下室?
老纳法号绝尘 回复 12-30 19:07
我以前买的房子就是有一间地下室,正好在自己的客厅下面。
ジ若无过客丶何来人生 回复 12-31 06:08
我家的就是 阳台跟地下室直接打通 地上有3室两厅 地下有两室一厅 好多朋友看了我家的房子 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阿忠
地下室是单独购买的。不应该算作整体房产的。我购买的房子,就是地下室是单独购买的。沒有产证,但是有合同。
用户11xxx03
胡编乱造
淡淡的云彩悠悠的游
其实本案买房时不知道有地下室,所以购房款肯定少付了,
假装
车库房产和房子是分开的
拭目
这个有点扯,或者有关键点小便没有披露,车位地下室都是独立的,交易时没说就是不包括,案例这种估计不是独立的
奋斗的幸福
我们这地下室和车位都是独立购买,买房时都没有,后面要就出钱买,房产证中也沒提这方面
心上秋是愁
独栋地下室跟随房子。反之
武寒旭
有门直通,可能设计时就这样。除非车库另有房照,否则它是附属物。
指间沙
很多小区,地上地下两个产权证,的确不是一起的
纯色 回复 12-30 23:47
基本上都是分开的。
极品男
他住七年你都没发现有点扯蛋了,七年是怎么进入地下室的,难道是挖了地道
龙行天下
那你扎1她爹买了。连儿子也是你的了?
不啦不啦猫猫咪
没这种事,难道你买房送你一辆车,卖房的时候也要一起送给卖家?
用户97xxx38
2023年买的房子,7年之后发现有地下室… 穿越了???
账号被申请
买房子时带车库么?
楚轩
神了,7年都没发现,原房主是神仙?不用进出吃喝?
用户10xxx21
买空调送手机,卖二手空调时候手机必须带上吗?
让我静一静
原合同里有没有包括地下室?没有,你判个屁,地下室要么单独购买,要么赠送!胡编乱造的破文
大秦长城00
乱七八糟,你买的是房子。
映山红
如果卖家要的价钱的确不包括地下室呢
中国公民一枚
事先讲明,写进合同,就不会纠纷了
云朝国
俺这边车库与地下室需要另外花钱购买呀
用户10xxx29
那是车位的话,没卖确实还是原来房主的。
快乐传染
地下室是独立的
杀猪的汉子
傻孩子,你去了解一下不动产法,显然,车子不是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