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一女子突遭车祸,在医院抢救时输血,由于女子连续24年献血,血站报销了5180元,事后,女子找到保险公司报销,报销公司却称血站已经报了,拒绝赔付! 袁女士(化名)是贵州的一名基层医生,她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凭借自己的医术救治了无数患者。 24年来,她将自己的时间全部奉献到救死扶伤事业中,赢得了患者们的广泛好评。 除了在敬业外,袁女士平时还是一个公益人士,她坚持献血24年,累计献血40000毫升左右。 2018年的一天,袁女士下班后驾车回家,没曾想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意外。 当天她在高速上正常行驶,后车一个不注意就撞了上去,袁女士并没有选择待在原地,反而在第一时间将车子移到了应急车道,防止发生连环车祸。 在确定后车司机安全后,袁女士拿出手机果断报警,并待在应急车道上等待救援。 自车祸发生后,袁女士临危不乱,行动起来非常果断,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可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件事并没有到此结束。 只见一辆小客车突然冲向应急车道,说时迟那时快,根本没给袁女士留下任何反应时间,迎面就撞了上去。 还好袁女士已经提前报警,这才将她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经过数小时的紧急手术,袁女士逐渐恢复了生命体征,但车祸对她身体留下的伤痕却无法磨灭。 由于袁女士曾坚持多年献血,按照规定献血站为她报销了输血费用共计5180元,这也是对她做公益的回报。 事后袁女士将肇事者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 随后法院展开了相关调查,发现她的损失确实有35万元,但考虑到保险公司已经提前垫付了14万元,所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剩余损失共计21万元。 袁女士并不认同这一赔偿方案,原因是她在发生车祸后,医生对其采取了献血治疗,虽然献血站报销了5180元的输血费用,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这部分费用。 在袁女士看来,献血站报销费用跟保险公司赔偿就是两码事。 “如果我没有献过血,献血站也没有报销,那是不是保险公司就需要赔偿输血费用?” 而保险公司则主张袁女士的输血费用已经通过献血站报销,按照保险规定,他们不需要重复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也认为这笔费用已经被报销,袁女士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袁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再次提起上诉,她认为自己献血多年,献血站报销相应费用理所应当,但这并不影响保险公司赔偿。 虽然法院二审判决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提高到了24万元,但还是认为袁女士被报销的费用不属于事故造成的损失。 对于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袁女士仍然不满意,于是再次向法院提出了上诉。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三审法院认为献血站报销袁女士输血费用属于行政法,而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法,两者属于不同类型的法律,所以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输血费。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保险公司职工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都会找各种理由减少赔付,方便报销公司从中获利。 所以法院的判决不仅关乎袁女士个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给保险公司敲响了警钟,使其在日后处理案件时更加公平公正。 袁女士献血本身就是一件好事,不管献血站是否报销其受伤后的输血费用,保险公司都应该全额承担损失,这样也能鼓励更多人参加无偿献血。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 信源: 原文登载于长沙政法2024年10月17日关于《女子无偿献血24年,因车祸输血,血站报销5180元输血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费用,法院判了!》的报道
现在可以成分献血,每年最多12次。成分献血的量可以按照当量全血计算。也就是说,健康成年人每年献血当量最高可达4800cc。
wangying20060909
现在讲话这么不用负责任的吗?现在献血的规定,如果限全血,每人每次最多400毫升,间隔时间6个月差一天都不行,就是说一个人一年最多献800毫升全血,献血24年,是19,200毫升,哪里来的40000毫升?
车前 回复 02-26 13:08
现在可以成分献血,每年最多12次。成分献血的量可以按照当量全血计算。就是说,健康成年人每年献血当量最高可达4800cc。而且以前献血最快可以每2个月1次。
wangying20060909 回复 车前 02-26 14:54
通常意义上的献血量是指全血,成份献血应单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