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款官司,老百姓的烦恼与无助 我是哈尔滨道里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回首过去几年,满心皆是苦涩与无奈,这段经历如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紧紧纠缠着我。 一切都始于2018年,那年我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打了一场欠款官司。为了这场官司,我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四处收集各类证据,只为能讨回属于我的公道。历经漫长的等待,终于等来了胜诉的判决,那一刻,我满心以为这场纷争就此结束,欠款很快就能回到我的手中。然而,我万万没想到,这仅仅只是无尽煎熬的开端。 2018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第一位执行法官接手后,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整个执行过程近乎停滞。他甚至连被执行人的面都未曾见到,便直接将我的案子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终本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执行法院必须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报告财产;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必须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认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等。可在我的案件里,这些关键程序似乎都被随意略过,如此草率地终本,实在让我难以接受。 2019年,案子转交到了第二位执行法官手中。得知消息后,我第一时间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满心期待着新法官能带来转机,让事情能有实质性的推进。然而,现实却给了我沉重一击。此后的几个月,我无数次主动询问执行进展,得到的却总是敷衍的回复。不是被打发说正在处理,让我再等等,就是被各种理由推脱。好不容易熬到2020年,疫情突然爆发,这竟成了法官进一步拖延的借口。整整三年,我频繁主动联系,得到的借口五花八门,一会儿说车坏了,出去执行不方便;一会儿又说案子太多,忙不过来;甚至还有生病住院这种理由。就这样,几年时间匆匆流逝,案子又一次被终本。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漫长的过程中,执行法官连被执行人的面都没见到过。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若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若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受到刑事处罚。但在我的案件中,执行法官消极的执行态度,不仅让我的合法权益遭受了极大损害,更让我对司法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 好不容易到了2025年,第三位执行法官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恢复执行。第二天我就到法院签了字,后续执行工作究竟会如何开展,还要等多久才能有结果,我心中一片茫然。这种不确定性,让我每日都在煎熬中度过。 再说说这个欠款人,他明明有房有车有存款,生活过得逍遥自在,却仅仅通过办假离婚,妄图赖账不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也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同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但在实际执行中,要证明欠款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需要收集大量证据,这对于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而言,难度极大。即便费尽周折能证明这一点,后续在执行过程中,追回被转移财产的程序也极为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外,如果法院查明欠款人是借助离婚恶意逃避执行,一旦认定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欠款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可这些法律规定,在我这几年艰难的执行过程中,似乎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我依旧深陷在执行难的困境中,无法挣脱。 这些年,为了这个案子,我四处奔波,身心俱疲。我也曾尝试去被执行人家里找他,可每次不是吃闭门羹,就是被他各种耍赖应付,根本毫无作用。我满心期待着法院能为我主持公道,让欠款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把属于我的钱还给我,可现实却一次次让我失望。都说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我这几年的亲身经历,真的让我对司法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产生了深深的质疑。我真诚地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执行难这个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别再让我们在漫长的等待中失去对法律的信任。
湾湾记者爆料汪小菲又了结了两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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