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爷凌晨四点去捡破烂,被抓到后,赶紧说道:“我给你磕头好不好?我把你的框拿

落叶随风呀 2025-03-15 12:16:55

天津,大爷凌晨四点去捡破烂,被抓到后,赶紧说道:“我给你磕头好不好?我把你的框拿回来好不好?我就是一个捡破烂的。”而男子气愤地说道:“你这是捡吗?你这是偷!” 素材来源于:牟视大观 男子开了一个小店,每天起早贪黑。但他却发现,自己每次放在店外的筐都会不见,可这个筐后续还要用,只是在上货后为了不挡住自己行走,才暂时放在外面的。 可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自己出来就会发现筐不见了,怎么就这么凑巧,每次都被人拿走呢? 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一次了,已经有两三次。所以男子怀疑有人在暗中使坏。 虽然筐不值多少钱,但自己后续还要用。并且如果这个筐自己没有了,还要到别人那里去拿,是要交押金的,所以前前后后还是会有一些损失。 所以男子为了找出损害自己利益的人,于是起了个大早,守在了那个地方,不过是隐藏起来,生怕被别人发现,不然行动就白忙活了。 不过没有让男子失望,当天凌晨四点,一位大爷就出现在画面当中。他悄咪咪地靠近男子放在外面的筐,瞧了瞧里面,感觉没什么动静,很安全,然后三下两下就把筐拿走,转身就跑。 这时,男子可激动了,心想:我终于找到你了,之前不知道是谁拿走的,原来是个大爷呀,你都这把年纪了,可真是“卖力”呀!凌晨四点就出来偷东西。 于是男子大声呵斥住大爷:“你要干嘛?胆敢偷我的筐!” 大爷一听这动静,吓得直打哆嗦,回头一看是男子,连忙说:“我不是偷东西,我是捡破烂的。” 男子哼了一声后,直接说:“你那是捡东西吗?你那是偷东西!我之前的筐是不是你拿的?” 大爷知道自己的行踪暴露了,于是赶紧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磕头好不好?我就是捡破烂的。” 男子一听这话,心里又来气了:“还捡破烂呢,都这么凑巧吗?捡一次就算了,你连续捡了好几次,你不知道我这个筐还要用吗?” 大爷继续道歉,说:“不好意思,我明天给你拿回来行不行?我给你磕头行不行?” 男子说:“少给我来这一套,如果我以后再看到你来拿我的筐,我绝对不饶你!” 而大爷也吓得直哆嗦,自己都一把年纪了,凌晨出来想赶个早,趁其他捡垃圾的人没出来,好寻找到更值钱的东西,这下可好,被别人说成是偷。 不过说他偷也不为过,毕竟这筐好好地摆在人家店外,没有经过别人同意就拿走。如果人家是扔在垃圾桶,那么去拿没问题,但人家是放在店门外,用“偷”字来形容还真不过分。 不过大爷还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连续说道:“我回去给你拿来,我说过给你拿来就一定会给你拿来的。” 大爷还是有捡破烂的“骨气”,我可没有真心想偷你东西,既然你还要用,那我给你拿回来呗。 不过网友们就说:大爷呀,看你穿的也不差呀,你干嘛起早贪黑去捡破烂?现在好了,钱没挣到,还被说成是小偷,这多尴尬呀!再说这筐,虽然男子买的时候会花钱,但你拿去也值不了几毛钱呀!受这份罪,何苦呢? 1、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大爷捡的筐,虽然拿去卖不了几个钱,但是对于男子而言,他会花钱去买或者租,所以自然给男子造成了经济损失。不管造成的损失是大还是小,大爷都属于侵害了男子的权益,因此理应做出赔偿。 2、大爷只是捡破烂的,看到有筐,能卖钱就去捡回去了,这到底属不属于盗窃?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盗窃罪。 大爷自认为是捡破烂的,按照常理来说,看到一些别人不要的东西,自然就会捡走,所以很难判定大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拿这个筐的。 但是大爷做得不妥的地方在于,像这种放在别人店门外的物品,不能轻易去捡,应该先询问,在得到别人同意其不要了之后再去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而男子也有疏忽,虽然是在自己的门店外,但也没有管理好自己的财物,才让大爷有机可乘,存在一定的过失。如果不想让别人拿,那么可以写个牌子明示出来,写出来后别人还要拿,就可以认定别人是偷了,到时候报警都不为过。 对于此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0 阅读:377
落叶随风呀

落叶随风呀

恰饭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