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二审维持原判真没啥好杠的,法律摆在那儿,不是谁嗓门大谁就占理。男方家属一口咬定没强暴,可监控里拖拽动作、女方事后报警的激烈反应、烧窗帘这些细节,哪个不比空口白牙的辩解实在?嘴上喊着"嗯嗯"想糊弄过去,当法院是村口唠嗑呢?
某些人总爱把彩礼婚房当免死金牌,觉得订婚宴一摆就能为所欲为。结果司法判决啪啪打脸:白纸黑字的法律不认这些虚头巴脑的习俗。女方事前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事后抓窗帘逃到13楼呼救,这要还能算"你情我愿",那监狱里得有一半强奸犯能喊冤了。最讽刺的是男方一边喊着要申诉,一边连法院判退还的彩礼都不敢领,这操作属实让人看不懂——到底是真觉得冤枉,还是输不起想搞舆论绑架?
舆论场上扯什么处女膜没破、精斑检测的也该消停了,法律认定强奸罪看的是违背意志,不是生物实验室报告。那些嚷嚷"订婚等于性同意"的,建议先翻翻刑法第236条,别拿封建糟粕挑战现代法治。这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亲密关系里"不"就是法律红线,管你什么订婚结婚,越线就得付出代价。
眯会
拖拽是事前还是事后?你男朋友发癫你不会去拖拽的吧?关键是处女,完全没有男方DNA,隔空强奸吗?最多判猥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