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妈当了47年的后妈。腿疼时,继子把父亲接走了,还把大妈的低保费也拿走了。大妈联系继子,对方不接听电话;联系继女,对方说“这不归我管”。 据三农帮4月16日报道,闫大妈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生养,于是在28岁的时候就嫁给了34岁的大爷。 当时大爷已经有一儿一女,儿子9岁了,闺女也已经12岁。闫大妈觉得自己过来给他们当后妈,把他们养大以后给自己养老就可以了。 所以在抚养他们期间,都是尽心尽力的。她和大爷的感情也很好,结婚到现在已经47年了,平时也没有让儿女们操心,都是他们各顾各的。 在2022年的时候,老两口的身体不怎么好,闫大妈腿特别疼,都要拄拐杖,而大爷也脑梗厉害,所以他们就决定去住公寓。 当地的公寓不算太贵,他们两人在屯里办了低保,一年有八九千。在2023年的时候,闫大妈又带着大爷去办了残疾证,加起来有一万多元的收益。 另外,他们两人都已经超过了60岁,也有补贴费用,土地还有三亩两分地,租给别人也有租金。 所以所有的钱加起来就够他们在公寓的费用了。在这里闫大妈还是负责照顾大爷,但是自从腿疼拄着拐杖不方便,自己又准备去做手术,所以就联系继子,希望他能把自己的老爸接回去住一段时间,等自己回来了再接回来照看。 继子听到后火冒三丈,说闫大妈是装病,就是不想照顾自己的老伴儿,于是直接就把自己的父亲接走了。 闫大妈也顾不了那么多,因为自己腿疼需要去治疗,继子把老伴接走也是好事。 可是等她回来后,要求继子把老伴送回来时,对方却拒绝了,也不想和闫大妈交谈,直接就挂断了电话。 闫大妈心中难受极了,不过比这个难受的是她的钱也被对方带走了。这可怎么办呢?公寓可是要交费用的呀,如果不交钱,人家肯定不让闫大妈居住的。 闫大妈三番五次联系继子继女,双方都不理睬。眼看费用没有了,闫大妈只得联系自己的侄儿,对方才赶紧来将钱给续上了。 不过闫大妈也看清了两个孩子的心思,以后的养老肯定是靠不了他们了。既然这样,“你们总得把属于自己的钱还回来吧”。 可是两个孩子根本就联系不上,最后闫大妈只得请媒体帮忙向两位孩子讨要说法。 调解员来了后,找不到继子,听说是去打工了。最后又找到继女,对方说“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你们得找我的弟弟”。 闫大妈让继女给弟弟打电话,对方却说“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平时都是他联系我的,我联系不上他”。 并且还说这些钱他们全都给了自己父亲,让闫大妈直接问父亲要就行了。但是现在老伴住哪里都不知道,对方也不告诉闫大妈,怎么去向大爷要呢? 最后,闫大妈决定起诉继子继女,不但要求他们归还自己的低保钱以及土地的费用、年满60岁的补贴费用,另外还要求他们支付自己的赡养费。 “自己28岁到老伴家就开始抚养继子继女,到现在也没有去打扰他们,47年来,完全是一心一意地对待他们,可对方却丝毫没有感恩,还反过来拿着自己的养老钱。”所以闫大妈不再惦记他们的亲情,必须要让他们承担相应的义务。 网友们觉得继子继女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继母呢?虽然不是亲妈,但是小时候照顾你们,老了照顾你们的父亲,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你们也是有子女的,难道这样做不会让自己的子女以后效仿吗? 1、《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大妈从28岁起与大爷结婚,当时继子9岁、继女12岁,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对继子继女尽心尽力抚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继女对大妈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2、低保费用是国家给予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归大妈个人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大妈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土地租金等收益归大妈所有。他人无权擅自占有。 继子继女拿走大妈的低保费和土地相关收益,侵犯了大妈的财产权益。大妈有权要求他们归还属于自己的财产。 3、《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大妈可以向继子继女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归还财产并支付赡养费。若继子继女住所地不同,大妈也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黑龙江,大妈路过一个甘蔗摊,可以榨甘蔗汁,她就买了一根,花了10元,结果大爷只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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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冷
丧天良的东西,继子女会不得好死
青山绿水 回复 04-18 14:09
有句话叫好人不长命。。。。
用户17xxx20 回复 04-18 14:04
现世报也有的
空间
这就是替别人养孩子的下场。
水般的回忆 回复 04-19 08:28
大妈自己不能生[哭笑不得]
poemjing
借用网友的一句话,多尔衮都搞不定的事情,
用户14xxx64
可能是不会生育
忘了吧伤心人
没有直接把你打出家门就算是好的了
昕希望
对付这两个畜生的办法,就是到他们家他们单位闹,当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