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莫某带着一家五口,从贵州打独享顺风车回广西老家。本以为能舒舒服服直达,哪知司机半路绕路多接俩人,7座车塞了8人,超载又拥挤。莫某一家在车上被挤得浑身难受,心里憋屈。莫某投诉后平台仅退45元,大家看法不一,到底谁对谁错呢? 据2025年4月15日法治进行时报道,莫某,家里有老有小,一家五口,平时出门办事啥的,都挺不容易。 这不,赶上假期,莫某就寻思着带一家人回广西老家好好团聚团聚。老家在广西,可他们现在人在贵州,这路途可不近,转车啥的太折腾,一家人拖着大包小包的,想想都头疼。 让莫某发现打顺风车,还是独享的那种。这独享车,不跟别人拼车,一家人坐一块儿,多自在。找了一下,有个车主联系他了。车主跟莫某说,让莫某承担高速费,莫某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这司机也不知道咋想的,开着车在城里绕来绕去,就是不上高速。莫某就纳闷了,问司机咋回事。 司机轻飘飘来一句还得去接人。莫某一听就懵了,说:咱这不是独享车吗?咋还能接人呢?司机就跟没听见似的,也不搭理他。 好不容易,车绕了一百多公里,终于停下来了。车门一开,上来俩人。这7座的车,一下子坐了8个人,连中间的过道都坐人了。 莫某冲着司机就嚷嚷起来:你这司机咋回事?不是说好独享车吗?咋还半路接人,还超载?你这不是坑人吗? 等到了家,莫某越想越气,就把这事儿投诉到平台上了。平台核实之后,说司机确实违规接人了,就退了莫某45块钱。 莫先生一看这结果,这45块钱能弥补他们这一路的折腾吗?这45块钱能换回他们在车上担惊受怕的心情吗?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司机与莫某明确约定是独享顺风车,这意味着司机有义务按照约定为莫某一家提供专属的运输服务。 然而,司机却半路绕路多接俩人,7座车塞了8人,这属于擅自更改运输服务内容,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中关于客运服务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去餐厅点了一份套餐,餐厅却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套餐里的部分菜品换成了别的,而且还没经过你同意就多上了其他人的餐食,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司机这种行为也是类似的道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在本事件中,7座车坐了8个人,明显属于超载行为。 超载会严重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司机为了多赚点钱,不顾乘客的生命安全,进行超载运输,这是对乘客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打个比方,一辆小汽车就像一个小房子,它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就像房子有一定的居住人数限制一样。 如果超载,就好比小房子里挤了太多人,房子可能会不堪重负而出现问题,车辆超载也是如此,会严重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操控性,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二、《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在接到莫某的投诉后,核实司机确实违规接人了,但仅仅退了莫某45块钱,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顺风车服务的提供者和监管者,有责任对平台上的司机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没有对司机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理,没有履行好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的责任。 平台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司机的服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司机有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暂停司机的服务资格、进行罚款等。 打个比方,平台就像一个运输公司的管理者,司机是公司的员工,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 如果员工违规操作,管理者不能视而不见,而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莫某在整个事件中是受害者,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他有权要求司机和平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司机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莫某一家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等;平台因监管不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莫某一家的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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