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嫌弃旁边的乘客像乞丐一样,穿着一身灰来坐车。对方向他解释后,他仍然不满,还说:“就不能换件衣服出门吗?”最后,女子仗义执言:“你嫌他脏,那你自己站着呀,何必抢位子!赶紧让开,我愿意挨着他坐。”男子被怼后质问:“关你什么事?”女子义正词严地回应:“我看不惯你,怎么着?” 据《河南百姓315》4月18日报道,男子进地铁正好坐下,身边就突然来了一个穿得比较脏的打工人。看着对方一身灰,他心里就不待见,觉得对方怎么可以这样? 男子觉得出门还是应该整洁一点,怎么能够这样就来坐地铁了呢?难道就不能换一件干净的衣服吗?于是他开口说道:“你穿衣裳跟要饭似的,满身灰尘,来这里挤干嘛呢?” 对方遭到突如其来的人身攻击,不甘示弱地回应:“我坐这里,又没有靠你,我就只坐了一个边缘。” 男子不满意地表示:“你靠没靠没关系,关键是你挨着我呀,怎么能穿一身脏衣服挨着我坐?” 工人也有点不耐烦了:“我挨着你怎么了?要不你自己弄一个位置坐去?” 男子说:“废话,有空位我早就走了,还等得到现在?” 工人又解释道:“我穿破衣服,又没有靠你,我就是怕弄脏你们的衣服,所以才坐在座位的边缘上。” 男子还是觉得看着不得劲,说道:“我也打过工,我出来就会换件干净的衣服,哪像你。” 这时,旁边的大爷有点不高兴了,站起来指着男子说:“我告诉你,不能说话这么难听!” 男子反驳:“我哪里说话难听了?我说的是事实,你不要用手指着我!” 大爷也来气了:“我就指了!我不是指你,我是指混蛋!” 男子更不服气:“谁穿这么脏的衣服出来还在这里挤,谁才是混蛋!我们有个古话叫‘笑破不笑补’,你穿得旧没关系,但别弄得脏兮兮的呀!” 这时,人群中突然冒出一句:“那你别坐那里呀,我愿意挨着他坐,你可以换个地方坐。” 男子一抬头,发现说话的是一位女士,随即质问:“有你什么事,你在这里掺和?” 女子仗义执言:“我听你唠叨那么久了,就看不惯你这种人。你如果觉得坐着不舒服,站起来不就行了?这么简单的事情,被你搞得这么复杂!” 男子不解:“为什么都说我不对呢?再说我凭什么要站起来呀?该站起来的不是他吗?” 女子愤怒地说:“你别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要求别人!人家也不想穿脏衣服,要是有时间和地方换,谁愿意这样?大家坐地铁都是赶时间,哪有功夫换衣服?还用得着你说?” 这时,男子右边的乘客看到大家争吵起来,赶紧站起来离开,不想掺和。 男子被女子怼了后非常生气,直接让出空位,要女子去坐,想看她能不能说到做到挨着这位工人坐。没想到女子一屁股就坐下去,还教育起男子:“所以说,你不能光想着改变别人,也可以改变自己呀!你嫌别人脏,别人没时间换衣服,那你就调整自己的心态,要么换个位置坐。” 对此,网友们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人认为,这件事不能完全说男子不对,虽然他在公共场合指责工人的穿着确实不妥,但如果有条件,换件衣服也并非难事;但也有人说,偌大的城市应该有包容心。工人穿得脏是为了工作、为了帮别人,如此勤劳朴实的人,不该被责怪,大家应该用宽容的心态看待问题。 1、男子嫌弃乘客像乞丐,是否违法? 《民法典》中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男子嫌弃乘客像乞丐,虽言语不当,但如果没有在公开场合以严重恶劣方式,使对方名誉受损,没有达到公然侮辱且情节严重的程度,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一般不违法。但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 2、 女子仗义执言让男子站着,是否违法?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 女子仗义执言让男子站着,属于正常的言语表达观点。她没有使用侮辱、诽谤等违法言语,没有对男子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也未扰乱公共秩序,所以不违法,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 3、大家应该多一些包容吗?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这就意味着,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尊重他人的人格,给予他人应有的包容与理解。 在公共场所,不能因为他人的穿着、行为习惯等与自己的预期不符,就进行歧视或言语攻击。别人穿着沾灰的衣服乘坐公共交通,更不能恶语相向,称其像乞丐,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河南百姓315》,2025年4月18日)
北京,男子嫌弃旁边的乘客像乞丐一样,穿着一身灰来坐车。对方向他解释后,他仍然不满
代码诗人
2025-04-19 12: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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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屁屁凉
猜测摆拍
冷雨中等你
那女的会法术哦,叫移山大法(山不过来,我就过去)(你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