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J案虽已尘埃落定(判决已生效,那个准新郎很快离开看守所,前去服刑),但网上

小黑侃社会 2025-04-20 16:09:30

订婚强J案虽已尘埃落定(判决已生效,那个准新郎很快离开看守所,前去服刑),但网上的探讨、议论仍在进行。一审、二审的裁判逻辑是什么? ​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41分钟的视频中,提到×侵犯罪的4个主要标准:①最大限度的反抗标准;②合理反抗标准;③不等于不标准;④肯定性同意标准。 他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合理反抗标准,司法解释认为在判断女方不同意的时候,应当看女方是否因为男方的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导致女方不能反抗、不知反抗和不敢反抗。【法考辅导资料中,有3种非法手段和3不状态的描述】 在视频的最后,​罗翔指出:道德高于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尊重而非剥削与利用,才是处理两性关系的破局之道。每一个人都要尊重他人,尊重自己。 ​回到订婚强J案,男主角如尊重女主角,信守她和他闪恋期间的约定(聊天记录中,她三令五申,婚前不发生x行为),等到领取结婚证之后,再行鱼水之欢,哪会沦为阶下囚? ​退一步说,那天下午,他一时冲动之后,她情绪失控、行为异常,他如能答应并立即付清彩礼尾款,房本立即加名,也许她就此罢休,放他一马……然而,这只是“也许”,一切都回不到订婚前后这对情侣相安无事状态了! (雷法地。欢迎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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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反PUA

反PUA

45
2025-04-20 16:41

总感觉这是个局[捂脸哭]

cnsx 回复 04-20 22:59
都订婚了,迟早是自己的人了。上肯定是想上的,不让上就强奸?完全不可能,男的起码也没上过学的。这事就是一个局中局,男的想诱奸,女的知道男的心思,将计就计一个仙人跳。倒不是骗婚,而是逃婚! 母亲管的严,从没谈过恋爱。这个未婚夫也是母亲挑的,才认识3个月就让嫁。她还想去西安闯荡呢,母亲不允许,男的也不让。把男的送进去,她才能逃婚成功。

囧途情缘 回复 04-21 12:51
不用怀疑

长刀出鞘

长刀出鞘

27
2025-04-20 20:22

也就是说:只要你答应方对经济利益的索取,强奸可以不成立。

大智若愚 回复 04-21 02:15
天真,答应了她,这次可以不告你,不保证她以后不告你,那时候才是人财两空

双力福

双力福

16
2025-04-20 20:20

这标准那标准都是标准,难道情感生活都需要标准来规范吗?说句不好听的这是法律对情感生活的无下限干涉,是制造家庭矛盾和激化矛盾

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12
2025-04-20 22:58

又是一个断章取义的!男方在与女方发生关系时,从头到尾都没用过暴力或者言语胁迫,这一点从女方供词以及现场的司法鉴定报告都可以证明!为什么这些洗白的就是这么自信,以为挑着讲网民就不知道了?

睡鬼罗汉命踩沉 回复 04-21 03:12
因为现在他们这样干没有政治风险啊!就和二战时英国学德国抢劫犹太人财产一样。。。到了现在还支持男方的除了男方亲友,只有真正的没啥利益关系的一个个网友了。。。没钱没水军,蹭热度的自媒体都已到那两面去了。。。

不再乎

不再乎

10
2025-04-21 00:12

没有发生性行为的证据,而且检验结果指向反面。用间接证据和推测构成的所谓证据链来定罪,如此做派自然人人自危。按这个模式,想把任何人送进去都不困难。所以坚决反对。你可以看一下本案中法庭公布的所谓证据链,只要男女在一起呆过,女方想要陷害的话,基本上做成这个水准的证据链没什么难度。这太可怕了。

用户14xxx60

用户14xxx60

8
2025-04-20 16:48

强奸罪坚决不能一刀切!!二审判罚刚开始我觉得很对,因为审判长的回答我觉得非常好,判男方强奸罪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最近看了好多分析似乎直接判强奸罪又不太正确,因为毕竟已经订婚了,双发发生关系女方情绪激动也可以理解,其次女方本意也不是说要把男方判刑。 我觉得像这种案件不能以强奸罪判,因以行政处罚为主, 这种处罚适用于情侣关系,准婚关系以及婚姻关系。 国家保护女性的性权利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也必须保护男性的性权利,强奸罪坚决不能一刀切! 希望大家顶上去支持国家完善法律!

用户18xxx54 回复 04-20 23:11
细思一下,女的既然说男的拖拽,激烈反抗,怎么全身除了手臂一点於伤,其他好好的,女的自备打火机烧窗帘,这就起小红书上面的套路。

一缕清风

一缕清风

7
2025-04-20 23:38

逻辑就是作有罪推论。

跨越

跨越

6
2025-04-20 22:33

那么晚弱弱问一句,把彩礼和房产证加上在不同意有怎么办,按法律共同财产各一半

睡鬼罗汉命踩沉

睡鬼罗汉命踩沉

6
2025-04-21 03:01

这个文章就是上下两张👄的说法。按罗翔的说法,女方不同意,男方用强的时候就会伴有女方的反抗,男方豪发不伤是个啥情况啊?是女方不能,不敢?经过中可是即能又敢,,,这就是扣罪文,洗脑文

用户10xxx52

用户10xxx52

4
2025-04-21 01:35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用户53xxx85

用户53xxx85

3
2025-04-21 01:16

房本加名字,人家还有办法让他忍不住怎么办?

清风浮云

清风浮云

1
2025-04-21 11:50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大头是吧。

用户15xxx40

用户15xxx40

2025-04-21 14:00

心里根本就没这个男人,只是找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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