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席某案里,违背女方意愿这件事,不管最后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从法律角度讲,都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这没得洗。
不过这事在网上吵得这么凶,更深层的原因,其实是大家对婚姻里男女权责不对等的担忧。
现在年轻人结个婚跟开公司似的,男方得先投钱入股——彩礼、房车一样不能少,女方家里还总得提点“硬指标”:工资得是姑娘的两倍,存款得够养活一大家子。
我就纳闷了,过日子又不是搞拍卖会,非得标个高价才能入场?
老一辈总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现在姑娘自己挣得比谁都多,出门能谈项目进家能修水管,凭啥还得把经济压力单甩给男方?
前阵子听朋友讲了个真事,小情侣因为彩礼谈崩了。
男方掏空家底凑了二十万,女方家临时加价要三十万,说是“表诚意”。
结果俩人五年感情说散就散,男方现在背着一屁股债相亲,见面第一句话先报存款数字,跟买菜似的。
你说这叫结婚还是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