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王先生穿紧身短裤上健身私教课,因锻炼下肢时被女教练施某撞见隐私部位,遭对方录视频控诉性骚扰。视频引爆网络后,王先生夫妇遭人肉搜索,生活陷入混乱。4月22日施某公开道歉,称自己"反应过度",但网友仍不买账。 据中安在线报道,这事真够魔幻的。4月15号下午三点,32岁的程序员王先生照常去健身房上私教课。 这哥们为图方便,在外裤里套了条专业健身紧身四角裤。就是那种带透气网眼的,健身房里穿这个太正常了,就跟游泳馆穿泳裤似的。 可万万没想到,这堂课是练深蹲和硬拉。女教练施某是个95后姑娘,教课风格出了名的"较真"。 王先生刚做完第三组深蹲,施某突然举着手机冲过来:"王哥你等等!"这姑娘脸涨得通红,举着手机镜头都快怼人脸上了:"你穿成这样是不是故意的?" 原来王先生运动时,紧身裤被汗浸透后隐约透出点轮廓。 施某当场就炸了毛,直接在更衣室门口录视频:"姐妹们避雷这个健身房!男学员穿成这样上女教练的课,还故意摸我腰!" 视频里她带着哭腔控诉,活像被占了多大便宜。 更绝的是这视频传播速度。当天晚上王先生就收到媳妇夺命连环call:"你上热搜了!" 原来施某把视频发到小红书和抖音,配上性骚扰 健身圈潜规则的标签。评论区瞬间炸锅:"猥琐男滚出健身房!""他老婆知道他这么变态吗?" 王先生第二天去公司,发现同事看他的眼神都不对劲。晚上回家,门口被人用红漆喷着"死变态"。 他媳妇更惨,在幼儿园接孩子时被家长认出来:"这是那个性骚扰男的老婆吧?"两口子手机24小时响个不停,全是陌生号码发来的辱骂短信。 最讽刺的是,健身房监控拍得清清楚楚:王先生全程专注训练,所谓"摸腰"动作其实是施某指导深蹲时,手背不小心擦过学员腰部。 当施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搞了个大乌龙,4月22号晚上十点发道歉视频时,评论区早被"现在知道道歉了?"刷屏了。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施某未经允许拍摄王先生健身画面,已涉嫌违反《民法典》第1033条。这就像你看见邻居家晾的内衣款式不合心意,就举着手机满小区广播。 健身房虽是公共场所,但更衣室周边属于"半私密空间",拍摄他人运动时的敏感部位,和在泳池边偷拍女宾走光没本质区别。 施某在视频中给王先生贴上"性骚扰惯犯"的标签,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型诽谤"。 按《刑法》第246条,只要信息浏览量超5000次或转发超500次,就达到立案标准。现在这视频播放量都破百万了,够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施某在视频标题刻意使用"姐妹们"等群体暗示性词汇,等于给网友递了把刀。 那些人肉王先生家庭住址的"网络判官",本质上是在执行施某发起的"私刑"。就像有人喊"抓小偷",结果全村人抄着扁担把无辜者打个半死。 二、那些扒人祖坟的网友,玩得可比施某更过火。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就违法。 现在王先生夫妻的身份证号、孩子学校、甚至祖宗三代信息都被扒了个底朝天,这哪是"伸张正义",分明是组建了"网络黑社会"。 更可怕的是"人肉搜索"的蝴蝶效应。 就像2018年德阳女医生自杀案,当事人只是泳池里和小孩起了争执,结果被网友扒出工作单位,最后不堪压力投江自尽。 现在王先生夫妻走在路上都怕被泼红漆,这种精神凌迟比物理伤害更可怕。 三、事发后健身房的操作堪称教科书级甩锅:先是把王先生会员卡冻结,又发声明称"配合警方调查"。 但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这就像饭店里客人被泼开水,老板光说"我们提供冰块"却不追究行凶者,这不是和稀泥是什么? 就像冲动离婚有冷静期,网络举报也该有个缓冲。施某要是当时能忍住24小时不发作,等调取监控后再发声,何至于闹到不可收拾? 同时平台应建立"举报分级制度",涉及人身攻击的投诉必须人工审核,不能让算法当判官。 当我们挥舞"正义大旗"时,可曾想过自己可能是下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 毕竟今天你为施某的"勇敢"喝彩,明天就可能成为王先生式的"猥琐男"。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给每份正义感都系上安全绳。
武汉,王先生穿紧身短裤上健身私教课,因锻炼下肢时被女教练施某撞见隐私部位,遭对方
金豆说娱哦
2025-05-12 2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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