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河南郑州,一大姐女儿手链丢失了,拾到的女子拒绝归还,要大姐按照800元

晓瑜海谭 2025-05-26 17:51:55

5月21日河南郑州,一大姐女儿手链丢失了,拾到的女子拒绝归还,要大姐按照800元一克的价格买回去,大姐不同意,只愿意给100元的感谢费,女子二话不说转身就离开。事后,大姐联系女子,女子却说要保管费以及因大姐和她纠缠浪费时间的赔偿费。

在河南郑州,一条普通的金手链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一个母亲带着女儿去商场,不小心丢失了一条戴了多年的金手链。然而,捡到手链的女子却提出了令人震惊的要求,要按每克800元的价格将手链“买”回去。

面对这一情况,母亲表示愿意支付100元作为感谢费,却被对方拒绝。事后,女子不仅提出保管费,还要求赔偿因为与母亲“纠缠”而浪费的时间。这件事一时间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令人对“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产生了不少思考。

5月21日下午七点多,事情发生在郑州一座商场。母亲和女儿刚走进商场,女儿因为不小心将手链甩到了一边,没注意到它掉了下来。直到准备乘电梯时,女儿才发现手链不见了。这一发现让母亲急得心脏一跳,她赶紧带着女儿回头寻找。

就在电梯口,她看到了一位女子弯腰捡起了女儿的手链。母亲赶紧跑过去,向捡到手链的女子说明那是女儿的物品,并试图将其要回来。按理说,捡到东西应该归还失主,这是最基本的道德与法律要求。然而,谁也没想到,捡到手链的女子不仅没有立即归还,反而提出了让人震惊的条件。

这位女子并没有展现出拾金不昧的精神,反而坚称手链是她捡到的物品,理应归她所有。她甚至把手链拿到楼上的金店询价,得出每克800元的“评估价”,并要求母亲按照这个价格支付赎金。

对于这个要求,母亲表示,她只愿意支付100元作为感谢,但这也被对方拒绝了。最后,女子直接拿着手链离开,只留下了联系方式。母亲感到非常无奈,只好联系媒体求助。

记者介入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捡到手链的女子。她在电话中解释称,自己只是“替失主保管”了手链,认为自己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所以理应得到报酬。她甚至提到,如果母亲不愿意支付,她不介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记者问她是否认为自己的行为合适时,她直接挂断了电话。

后来,记者再次联系她,她表示手链是否是母亲的还不确定,建议将手链交给公安部门处理。这一系列的言辞让人目瞪口呆,捡到物品后不仅没有归还,反而提出高额“保管费”和赔偿费的要求,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从法律角度来看,捡到他人物品不归还,已经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如果捡到者无法联系到失主,应当将物品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显然,捡到手链的女子在明知道失主身份的情况下仍拒绝归还,且开出“赎金”的条件,已严重偏离了法律规定。此外,拾得物品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可以索取不当利益,捡到者应当无条件归还。

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对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产生了反思。如今,我们似乎越来越容易看到一些人将传统的道德规范与现代社会的利益挂钩,甚至将诚信与报酬相提并论。这不禁让人感叹,社会的变迁是否正在逐渐改变我们对道德和法律的理解。

然而,也有人认为,拾到他人物品后保管、归还过程中可能确实会产生一些费用,譬如打电话、寻找失主的时间等。这些额外的支出是否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一些法律案件中,法院对于“保管费”的认定并不支持捡拾者随意要求赔偿。

例如,2023年北京的一起手机丢失案件中,法院并未支持拾得者的保管费主张。而在陕西和烟台的类似案件中,拾得者由于没有按照规定归还物品,最终被判全额赔偿失主的损失。这些判例提示我们,捡到物品后擅自处置,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面对如此困境,母亲选择了报警。在公安的介入下,捡到手链的女子终于同意将手链交给公安局。最终,母亲顺利取回了手链,这场因金手链引发的风波才得以解决。虽然结果是圆满的,但这起事件引发的关于拾金不昧与合理索酬之间界限的讨论,却仍然没有得到完全的答案。

这条金手链的价值,或许并不高,但对于母亲的女儿来说,它承载着她与家人之间的情感与回忆,金钱无法衡量。这也提醒我们,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我们每个人传承和弘扬。与此同时,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合理保障拾得者在保管和归还物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必要费用,也值得社会和法律进一步探讨。

信源:民生大参考—20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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