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hr总监居然指示在员工离职承诺中加上一条“离职后3个月内,不得拒接/拒回复

戴梦维苏苏 2025-06-17 07:43:50

离谱!hr总监居然指示在员工离职承诺中加上一条“离职后3个月内,不得拒接/拒回复公司在工作时间内打来/发来的关于离职交接工作的电话或信息”对于这样指令,我们私下开玩笑说人家前脚离职后脚就给你删了,谁还会理会这种脑残承诺呢?总监却说:我们这么做是为了提醒员工要守住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底线... 用总监的话就是:做不做是员工的事,但是我们作为hr专业人员,是有提醒员工注意提升自我职业素养的义务和责任的... 但问题是,人家在离职交接表上完成签字确认的一刹那,就已经和公司没有半毛线关系了,更没有什么义务可言了... 人家离职走人后,接你的电话那是情分,不接你电话是本分!你倒好,在这自我感觉良好的说什么“提醒员工注意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是不是有点自嗨了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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