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名女子婚后一直跟着丈夫一起干活,帮他打下手,两人主要靠给别人安装家具

乐天派小饼干 2025-06-17 12:12:33

近日,重庆一名女子婚后一直跟着丈夫一起干活,帮他打下手,两人主要靠给别人安装家具维持生活。但这十几年来,所有的收入全进了丈夫的口袋,女子连自己想买点东西都得伸手向丈夫要钱,日子过得非常憋屈。 他们已经结婚15年,感情也越来越差,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吵架,有一次吵得太凶,女子一气之下把凳子摔了,两人还动了手,丈夫彻底失望了,坚决提出离婚,还表示房子可以一人一半。 可让人意外的是,女子并不同意离婚,她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奇怪的要求。 重庆有对再婚夫妻,老话说的“少年夫妻老来伴”在他们这儿,眼看就要成了空,俩人搭伙过了15年,一起打拼,到头来却因为钱闹得鸡飞狗跳,甚至要离婚。 男的53,姓张,女的50,姓李,两人都是二婚,15年前走到一块儿,这15年,他们没再生孩子,张先生跟前妻的女儿都30了,李女士则一直没生育。 张先生干家具安装,每当有活儿,李女士就跟着搭把手,当副手,本该是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的场面,可到了他们这儿,却成了矛盾的根源。 李女士心里头,那委屈可攒了不少,她觉得自己跟丈夫一样下力气干活,为这个家操心,可家里的钱,一分一厘都由张先生说了算。 她辛辛苦苦,到头来自己名下啥也没有,想买点东西,哪怕是过日子的必需品,都得张嘴跟丈夫要,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没受到半点尊重,更别提当家做主的权利了。 张先生也有说法:老婆文化不高,智能手机都玩不好,怕她脑子单纯容易上当受骗,所以才把钱都管起来。 他还觉得自己挺大方,老婆生日发过5200元的红包,平时买菜或者日常开销,只要李女士开口,他也会转账。 可这种“我替你保管”的逻辑,显然没把李女士当成平等的家庭成员来看待,《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夫妻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是共同财产,俩人共有。 也就是说,不管钱在谁手里,李女士对这笔钱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张拿“文化低”当借口,剥夺妻子的经济支配权,法律上站不住脚,感情上也伤人。 钱的事儿只是个引子,俩人更大的问题是说不到一块儿去,沟通几乎为零,张先生自己也认,他性子急,干活时李女士要是慢了半拍,比如工具没递到位,他就忍不住发火骂人。 而李女士,觉得丈夫老爱挑剔,嘴碎得很,喜欢骂人,俩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点着火。 就在6月初,又一次争吵升级了,李女士气头上,随手摔了把凳子,张先生一看,火气也上来了,上前去拉扯,结果俩人都挂了彩,张先生甚至为此报了警。 这次冲突,算是彻底点燃了导火索,让张先生下定决心:这婚,非离不可!他觉得妻子性格太犟,老是跟他对着干,这种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 冷静下来,张先生跟李女士摊牌提了离婚,记者问他,妻子有啥优点?他倒是说了实话:勤快、节约,舍不得花钱。 但话锋一转,他又强调,要是妻子的脾气不改,还是离了好,希望好聚好散,往后还能当个朋友,李女士对离婚这事儿,态度就复杂多了。 她觉得张先生也有错,双方都该改改,她甚至提出了一个看起来像是让步的要求:如果丈夫还愿意让她跟着一起干活,她希望能像其他工人那样,每天能拿到一部分工钱,哪怕丈夫一天赚500块,分给她100或者150也行。 谁知张先生却觉得这样做很麻烦,他担心,万一说妻子活儿干得少了、差了,给的钱少了,又得吵个没完,还不如直接到外面请小工来得省心。 双方在工作和钱怎么分上,显然谈不拢,李女士这才撂下一句让所有人都傻眼的话,也是她离婚的条件:“谁提出离婚的,谁就该净身出户,房子应该全部给我!” 他们唯一的共同财产,就是婚后一起买的这套房子,张先生虽然同意离婚后房产可以一人一半,但对于妻子这个“净身出户”的要求,他觉得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一再强调,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没有任何法定的过错,凭什么提出离婚就要放弃所有财产?正是因为这个分歧,他才请来了记者,希望通过媒体给妻子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要说李女士这种“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的想法,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很多人会觉得,先提出来的那一方就是理亏,就该受到“惩罚”。 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典》规定得明明白白: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同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谁先提离婚谁净身出户”的说法,压根儿就没有法律上的支持。 信息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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