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个房间里因病过世,女子觉得这是“凶宅”很不吉利,就找对方要求退钱退房,但对方却坚持这房子很“很干净”,女子只好将他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这房子“干净”得很,您就放心住吧!”签合同时,房主曾信誓旦旦的如此承诺,而如今,邻居的又一句话却使得她彻夜难眠,杨女士是信奉这些的,这气得她,直接找到房主,要求退房退款! “老爷子……就是在这屋里走的!”邻居口中看似轻飘飘的一句话,却使得杨女士一阵胆寒,当初,自己再三询问,得到肯定承诺才狠下心来,掏出毕生积蓄购下房产,现在,事与愿违,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欺诈吗? 据了解,房主74岁的父亲由于疾病,导致其在该房屋内去世,属于“无非正常死亡”,后来,一家人由于其他原因,便想要将此房售卖,在他们看来,这并不属于凶宅,因此,在面对杨女士询问时,并没提及。 寿终正寝,何来之“凶”?生老病死顺应自然!这房主一家的想法并无过错。即便是法律,也如此所述:对于封建迷信思想,本就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认事实本质,所谓的“凶宅”,仅仅指非正常死亡之所! 况且,自然老去、病故,属于生命常态,这对于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没有任何影响,正如房主以为:父亲的去世,属于正常事件,无须在买卖房屋中标明!而对于欺诈,其成立的关键,在于刻意隐瞒“必须”说明的真相。故,杨女士的诉求,不予成立。 且法院认为,杨女士口中的“干净”,指的是非正常死亡!所以,房主当初的承诺无虚假陈述!不过,杨女士的经历,也使我们深思! 在买卖房屋过程中,若是我们心有芥蒂,千万不要止于口头询问,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入合同当中,并设定违约金,签约时,也不妨多问物业、邻居等。对于房主,面对买家询问,诚信是唯一选择,并不是每个人对于此事,都能心如止水。 对此,有网友表示:目前老年人这么多,很多房子都去世过老人,难道要他们临走时跑到外面吗?既然选择了二手房,就应该清楚这点!也有网友表示:房东理应在购房前告知此事,毕竟有些人信奉那些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本案中房主隐瞒的,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那么,则可能构成欺诈!对此,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这种情况,您是否也会心有芥蒂呢? 信息来源: 法治进行时|《买房后得知原房主父亲在屋内去世,女子认定房子“不吉利”要退房,法院:老人自然死亡房子不算“凶宅”驳回女子退房诉讼请求》 财经网精选|《因有老人去世女子诉退房被驳,法院:属自然死亡范畴,符合生命规律》 文|梅林 编辑|南风意史
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就是死过人的房子。二手房,原房主是抑郁症在这个房子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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