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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就有彩礼?彩礼的演化历史为何? 最早把彩礼立成规矩的是西周,那时候结婚讲究

古代就有彩礼?彩礼的演化历史为何? 最早把彩礼立成规矩的是西周,那时候结婚讲究“六礼”,其中“纳征”就是送彩礼,算是婚姻的“定海神针”。《礼记》里写得明白,这一步不能含糊,送的东西得有讲究,一般是玄纁——也就是黑色和浅红色的丝绸,再配上束帛和鹿皮。 这可不是随便送的,玄纁象征着夫妻同甘共苦,束帛代表着对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那时候的人实在,彩礼多少看家境,但态度必须端正,哪怕是普通农户,也要凑上几匹布、几只鸡,图的就是个郑重其事,这种对婚姻的重视态度,在当时社会是普遍共识。 到了秦汉,彩礼就有了法律兜底,成了受保护的“婚姻契约”。当时的律法明确规定,要是男方悔婚不娶,彩礼可别想要回去;要是女方反悔,不仅要退彩礼,还可能受罚。 汉代在彩礼规范上更细致,对彩礼的性质、违约处理都有具体要求,连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都提前考虑到了。 那时候彩礼差距就挺明显,普通百姓聘金多是几千钱,官员阶层就能给到几万,皇帝娶皇后的彩礼更是规格极高,《汉官仪》里有明确记载,数额相当可观,这并非单纯摆阔,而是用物质重量体现婚姻在不同阶层中的分量与严肃性。 唐代风气开放,彩礼也跟着灵活起来,但规矩一点没少。《唐律疏议》里写得清楚,“婚礼先以娉财为信”,哪怕没写婚书,只要收了彩礼,这婚事就算定了,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彩礼的核心凭证作用。 有意思的是,唐朝对彩礼多少没做硬性限制,一尺布行,一箱金银也行,充分尊重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但明确界定了彩礼的范畴,比如酒食就不算彩礼——那是招待客人的,不能当作婚姻承诺的诚意体现。 唐朝对彩礼违约的处罚也很较真,要是女方收了彩礼又反悔,要打六十板子;要是偷偷再嫁别人,成了婚要判一年半刑,彩礼还得退回来,这种严格的约束,就是为了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当时普通人的彩礼都很实在,既不铺张也不寒酸,刚好匹配对婚姻的尊重程度。 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彩礼就成了“明码标价”的实在东西,还出现了专门的“定帖”,把彩礼嫁妆一条一条写清楚,跟现在的合同似的,条理分明,避免后续纠纷。 《东京梦华录》里记载,汴京城里男方送彩礼,要抬着彩缎、金银、首饰,敲锣打鼓送上门,街坊邻居都来围观,这热闹劲儿就是要公开宣告“这门亲事定了”,用仪式感强化婚姻的公开性与确定性。 那时候不光男方送彩礼,女方陪嫁也不少,甚至有“嫁妆压彩礼”的说法,尤其是家境好的家庭,陪嫁里会有田产、店铺这类固定资产,就是为了让女儿在婆家有足够的底气和地位。 这种彩礼与嫁妆的匹配,本质上是两个家庭共同支撑小夫妻新生活的诚意体现,是一种务实的家庭互助。 明清时期,彩礼规矩更细,也开始有意识地管控“天价彩礼”的乱象了。《大明律》里规定,要是女方收了彩礼又反悔另嫁,前夫要是不愿意再续前缘,女方得双倍退彩礼——这简直是最早的“违约赔偿”制度,用经济处罚约束违约行为。 清朝在管控上更直接,地方官经常发布告示,明确限制彩礼数额,比如江南地区就规定普通百姓彩礼不能超过三十两银子,要是有媒婆撺掇要高价,还要被处罚,从源头遏制攀比之风。 那时候民间彩礼也有地域讲究,北方多送布匹、粮食这类实用物资,南方多送银圆、首饰,形式虽有差异,但核心诉求高度一致,都是“让小夫妻有个好开始”,为新家庭打下基础。 说来说去,彩礼这东西传了几千年,变的是形式和数额,不变的是背后的心意。西周的玄纁、汉代的铜钱、唐代的布匹、宋代的金银,本质上都是男方给女方的保障,是两个家族结亲的信物。 我特别不赞成现在有些地方把彩礼当成敛财工具,动辄要几十万,这早就偏离了老祖宗的本意。 你看古代法律再严,也没规定彩礼必须多少,只强调“心意到了”;官员再富,彩礼也是量力而行,不会让人喘不过气。 前几天在菜市场碰到个老大娘,说孙子结婚要二十万彩礼,愁得睡不着觉。我就跟她说,古时候彩礼不管多少,核心都是过日子的保障,不是用来为难人的。 彩礼从来不是卖女儿的价钱,是男方给女方的一份安心,是两个家庭帮衬小夫妻的开始。现在生活好了,彩礼可以有,但得有个数,得合情理,不能让这老祖宗传下的好规矩,变成年轻人结婚的拦路虎。 千年下来,彩礼的样子变了,但“以财证心”的本质没变。它不是负担,是责任;不是攀比,是诚意。咱们学古代的彩礼习俗,学的是那份郑重,那份对婚姻的敬畏,而不是学怎么用彩礼刁难人。 只要心意真,哪怕彩礼是几床被子、几袋粮食,也比冷冰冰的天价数字强——这才是老祖宗传下彩礼习俗的真正用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