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报新闻报道,一网友称自己是大学生,近日到四川乐山旅游,一餐馆招牌写着可免费加面,其第二次续面时餐馆却要收费3元。双方争执不下后报警,民警调解时说:“3块钱都不出吗?都不够我油钱。” 首先餐馆有问题,商家后来狡辩说:“那我没说过能加两次啊。”只要招牌上没写只能续一次,就应该是可以无限续的,只要是不浪费并且是他一个人吃。而且续面的三块钱怎么来的?招牌上写了没有?没有写就可以算是欺诈。 其次,调解的人有问题。这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明显是店家不讲诚信,胡搅蛮缠,反而劝解顾客,立场有偏差,使矛盾激化。而这种公权力的错用 ,伤害的不止是这位游客,更是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与旅游城市的口碑根基。 好在当地网信办已明确指出商家存在“误导消费嫌疑”,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立案调查,这既是对消费者维权的回应,也是对商家不诚信行为的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