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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36岁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她与23岁退伍男子谈恋爱,10个月后领了结婚证

上海,一36岁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她与23岁退伍男子谈恋爱,10个月后领了结婚证,女子告诉男子,她女儿想读好学校,提出把女儿户口迁入男子家,最好在男子价值1000多万房产中占有份额,男子用“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父母把房子赠予自己,然后把房子99%份额,转到女子名下,女子房子到手,立马起诉离婚,2次离婚都不提分割房产,等把婚离完了,第3次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要房产。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信息来源:个人网友分享 这段瓜其实从2018年3月那趟顺风车开始。 小刘刚退伍,每天打车送外卖兼职贴补家用;李女士带着闺女打算重启新生活,俩人一搭讪就聊得火热。 一个月之后,他们就确定了男女朋友,第二年1月,也就是从相识到领证不到10个月,俩人就“闪婚”了。 可这婚姻一看就不靠谱,不办婚礼、不见家长,还是各住各妈家,连同居都没谈。 快到2019年7月,李女士抛出关键一招:女儿要好学校户口要过来,能不能给她分点房产? 小刘心软,用“避遗产税”说服父母7月13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把自己和父母的份额全让给他,父母一边心疼一边舍不得,可也签了字。 可谁想到4天后,7月17日,小刘竟然趁父母不留神,带李女士又去一趟登记中心,把99%房产份额给了她,就留自己1%。 那阵子李女士还真给力,交了11.9万多的税费,看着房产证美滋滋地笑。 小刘一脸懵,还美其名曰这是对爱情的承诺。 过了大半年,2019年底俩人才开始搬出去租房,可同居仅6个月就分居,感情到头。 前后两次离婚,李女士都没提要分房子,法院第一次也驳回,二次离婚时小刘同意了。 结果手续办完,她立马翻脸,第3次怼上门来,拿着那张写着99%的证,要求按份额分房产。 小刘和父母这时候才醒悟:从相识到婚姻到房产操作,一切都是套路。 法院审理很快就戳穿这闹剧:这房子是他爸妈当年拆迁的安置房,价值近1000万,他自己没掏过一分,只是基于“白头偕老”的期待才加名给李女士;可两人真正一起住也就半年,婚姻实质没维持多久,附带目的的赠与早就落空。 最后判房归小刘,全款50万补偿给李女士,剩下产权要她配合改回来。 二审维持原判,李女士无计可施,只能含泪搬出房子把证弄回。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婚前别头脑发热,哪怕很爱对方,只要大额资产在手,必须走公证、签协议、防风险。 虽然婚姻是爱情的港湾,但不是敛财的跳板。也不要太相信对方,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