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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天讹地讹空气!”海南,一男子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女邻居蹦出来反对:不能停在这

“讹天讹地讹空气!”海南,一男子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女邻居蹦出来反对:不能停在这儿,影响我家走路。男子和女邻居吵了几句,女邻居却突然摔倒死亡,家属狮子大开口,跟男子索赔122万,法院判决男子骂了女邻居,导致她情绪激动摔倒,赔偿14.9万,男子直呼冤枉,不服提起上诉:物业都说这是公共车位,可以随便停车,我没骂他凭啥赔钱?二审法院判决让人唏嘘。 2024年,在海南万宁的一个小区,那天李先生下班回家,把车停在小区一块空地上,这地方平时大家都在停,物业也说过属于公共区域,不是固定车位。 车刚停好,住在二楼的常女士就从楼上冲下来,情绪很激动,直接指着他说这里不能停,说挡了她家出入。 李先生一听就不乐意了,觉得这地方又不是谁家私人的,大家都能停,凭什么不让停? 两个人就这样当场顶起来了,你一句我一句,声音越来越大,但说白了就是争论,没有动手,也没有推搡,就是站在那吵。 问题就出在常女士这边,她情绪越吵越激动,整个人明显失控,突然之间,她从自家门口那边往外一冲,整个人摔到了门外,头直接磕在地上,当场出血。 她丈夫听到动静赶紧下来,人已经情况很不好了,马上叫了救护车,送去医院抢救,最后还是没救回来。 后面做了鉴定才知道,常女士本身就有心脏方面的问题,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那次争吵让她情绪剧烈波动,引发了基础病,同时又摔了一跤,造成脑部受伤和出血,最后没扛住。 人没了,家属肯定接受不了,就把李先生一家告上了法庭,一开口就是一百多万,他们的说法是,李先生当时有“逼近”的行为,把人吓到了,才导致这一连串后果。 李先生这边完全不能接受,他觉得自己只是正常停车,地方也是公共的,物业能证明,吵架也只是讲道理,没有骂人,没有威胁,更没有碰对方一下,怎么就要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案子到了一审,法院的看法是:虽然没有动手,但双方在明知道对方情绪已经激动的情况下,还继续争执,没有及时收住,这种行为和后面发生的结果之间,是有一定关联的。 简单说,就是这场争吵,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常女士的情绪失控,进而引发身体问题和摔倒。 所以判李先生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不是全部,只占15%,最后赔了大概十四万多。 李先生不服,上诉。他一直强调,自己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就是正常争论,连一句重话都没说,不应该承担赔偿。 但二审法院换了个角度看问题,认为双方当时的争执已经带有明显的情绪对抗,可以认定为“语言上的冲突过度”,超出了理性沟通的范围,这种状态确实会放大风险,最后维持原判,还是要赔这笔钱。 这个结果让不少人觉得挺复杂,一部分人觉得李先生挺冤的,车停得没问题,人也没动手,结果却要赔钱,但也有人认为,确实是这场争吵引发了后面的连锁反应,从结果上看,承担一点责任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 现在李先生还在继续申诉,希望再审,他还是坚持自己没有做错。 这件事其实挺现实的,很多时候,生活里的矛盾都很小,可能就是一个停车位、一句不顺耳的话,但一旦情绪上来了,事情就容易失控。 更关键的是,有些后果是当下完全想不到的,谁也不会预料到,一场几分钟的争吵,会变成一条人命,还牵扯出法律责任。 从这个角度看,有时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风险,一旦对方状态不对,继续争下去,可能就会把事情推向不可控的方向。 说得直白点,很多事不是“你有没有错”,而是“会不会出事”,真要较劲,可能赢了当下,却要为后果付出代价,退一步,有时候确实能少很多麻烦。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