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唐律疏议》的时候看到一个数字,让我愣住了。
唐代长安,买一匹普通马,大概需要40贯钱。而买一个丫鬟,只需要20贯左右。换句话说,两条人命才抵得上一匹马。
到了宋代,价格更离谱。据《夷坚志》记载,江南地区买一个丫鬟只要几贯钱,有的地方甚至用一石米就能换。而一匹战马的价格动辄百贯以上,好的甚至上千贯。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其实很残忍——马的供给是有限的,而人是“可再生资源”。战马需要精心培育、从西域引进,成本极高。但穷人家的女孩,遇到灾年就会大量流入市场,供远大于求,价格自然被压到谷底。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法律定性。《唐律疏议》写得清清楚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意思是奴婢在法律上等同于牲畜,买卖、转让、抵押,甚至主人杀了奴婢也不过是流放,不用偿命。
我一直觉得,看一个时代的文明程度,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尺:底层人命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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