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公务员带头交物业费,并称拒缴是激化矛盾,能提出这个倡议,本身就有问题。
物业公司的违规收费,违规操作,欺诈业主,比如收物业费没有明细,或很简单,没有具体的项目价格,标准自定或通过打关系批准,广告收益私吞,只服务于公摊面积,却按全部面积收物业费,有些物业甚至是恶霸行为,打业主,威胁业主,断水断电,有些物业就是开发商继续向业主敛财的行为,等等。
对于这些存在的严重问题,业主请的服务人员成了欺诈业主的团队,不去治理,不去处理,竟然倡导公知人员交物业,以消激化矛盾。这其中的隐情怎么可以以公职来要求,而物业执行的标准又是相关组织制定的,空置房收物业费也是他们的杰作,这种胡球日鬼的规定,说实话就是帮物业公司拓路,做底。
至于正规渠道,合规途径,那是骗鬼的,还不累死你,一个个的大爷,皮球踢的满天飞。
物业的作用,就是业主顾的服务人员,不是请的太上皇和大爷,不好好干,还耍横,应该走人,没有理由给你钱让你欺负!
此类倡议,真实的背后是利益链,或许是狼狈为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