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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变成提款机?贵阳,一男子没车没房没存款,但是靠着花言巧语找到个女朋友,让她

谈恋爱变成提款机?贵阳,一男子没车没房没存款,但是靠着花言巧语找到个女朋友,让她贷款30万给自己买车,女友让他还钱,他却说你格局太小,要分手。之后又找了个对象,让她抵押房子给自己贷款40多万,贷款到手就把人家一脚蹬了。两个女朋友的钱都不还,甚至玩消失。两女子只能报警,男子却十分嚣张,称当时是以过日子为目的,不存在欺骗,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王女士和吴女士非常烦恼,都不愿意出门见人,因为他们都遭遇了同一个爱情骗子,不仅被骗色还被骗钱。

原本她俩人一个住城东,一个住城西,或许这辈子都不会有任何牵扯。

但是万万没想到却因为一个男人,两人却成为同一战线的同盟。

王女士今年三十多岁,家庭条件还不错。自己也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爱情方面就迟迟没有遇到合适的。

眼看年龄越来越大,自己越来越着急。这时男人周某就闯入了她的世界。

周某天天下班去接她,每天都送小礼物,对她嘘寒问暖献殷勤。当时她就觉得周某是他的真命天子。

在周某的攻势下,王女士很快就沦陷了,两人谈起了甜甜的恋爱。

可是恋爱没谈多久,周某就提出自己每天上班儿很不方便,身边的同学朋友都有好车,自己也想买一辆。

但是自己手上钱不够,因为王女士名下有固定资产,就让王女士给他贷款30万买一辆车。

当时王女士还有些迟疑,毕竟30万不是小数目。

但是周某提出自己是真心实意想跟她过日子,买车了她父母就不会再看不起他了,很快就能结婚了。

女人还是太好骗了,就这几句话让王女士就放下了戒备。自己贷款30万给周某买了一辆车。

那买车之后,周某彻底就变了嘴脸,经常几天联系不到人,跟他说话也是爱搭不理。

那王女士也察觉到了问题。要求他一次性把30万还给她,或者他自己还贷款。

周某却说,王女士格局太小了,自己是奔着结婚过日子,才跟她谈恋爱的,没想到她这么小气。

现在才拿了30万就着急让他还,一看就不是真心过日子,所以就要分手。

好一个倒打一耙,无耻不要脸,自己占了便宜还卖乖。

王女士气炸了,这时她才意识到她被骗了。
周某是本来就冲着她钱来的。

于是就逼着着他写了借条,但是周某一直一分钱都没还。

分手后的周某,一刻也没有闲着。他立马瞄准了下一个目标,也就是吴女士。

那吴女士跟王女士情况很相似,都是有房有车有存款的大龄剩女。

同样的招数,以细心体贴入微为切口。开始进一步哄骗与他谈恋爱。

当两人恋爱关系确定之后。周某提出自己现在有个好项目非常缺资金。希望吴女士能够帮帮他,也是为了他们以后小家努力。

吴女士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房产抵押了40万交给周某。

同样的拿到40万之后,周某就变了脸。开始挑刺,觉得吴女士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找各种理由分手。

吴女士认识到自己这是遇到了爱情骗子。谈恋爱是假,骗钱是真。

两个有同样遭遇的女人,决定联起手来对付臭男人。

但是像周某这种赖皮狗和渣男,根本就不愿意还钱,甚至就消失找不到了。

无奈之下,两人报警。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更大义凛然的样子

认为自己当时和王女士和吴女士谈恋爱的时候,都是奔着好好过日子去的。他们给自己贷款花钱,都是他们自己心甘情愿的。

自己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欺骗,至于分手,那是两人感情不和。

况且自己也给他们写了欠条,但是现在就是没有钱给他们还。

周某很明显就是拖着不还,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民法典》,公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

周某给两位女士写的有借条,借条就足以证明两人之间借贷关系存在,那还款就是必须的。

同时周某如果不及时还款,会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虚构理由、隐瞒事实借钱不还,涉嫌诈骗罪。

当时周某就是有目的接近两位女士,谈恋爱就是个幌子,目的是把钱骗到手,而且数额巨大,已经完全构成诈骗罪。

所以如果他还是这嚣张态度,把两位女士惹毛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能就跑不了了。

女性朋友恋爱一定要谨慎,遇到借钱的贷款的赶紧能跑多远跑多远。要不然下场就是被骗色又骗钱。

各位网友,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