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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家里,两个儿子各掏25万给父母买养老房。父母先后走了,房子卖了90万。兄弟
江苏一家里,两个儿子各掏25万给父母买养老房。父母先后走了,房子卖了90万。兄弟俩正准备一人分45万,那个一毛钱没掏的妹妹突然跳出来,张嘴就要平分。说爸妈的房子她也有份。这下炸了锅了。这套养老房是十年前敲定购置的,当时二老年纪接近七十,没有存款,退休金仅够日常吃饭看病,完全拿不出购房首付。家里兄妹三人,两个哥哥主动商量,打算合力给老人置办一套低层住宅,方便老人晚年居住养老。兄弟二人各自拿出二十五万,合计五十万全款付清房产,房产证登记在父母名下。当时兄妹三人坐在一起说过这件事,妹妹全程在场,清楚买房所有资金全部由两个哥哥承担,她没有拿出一分钱,也主动表示自己经济压力大,不参与出资,房子日后归属由两个哥哥自行处理。买房之后,二老常年住在这套房子里,日常水电、家电维修、看病陪护,大多都是两个儿子轮流负责。老人每年体检、住院看护,跑腿缴费、守夜照料的也基本是兄弟俩。妹妹逢年过节偶尔上门探望,极少主动承担赡养相关开支,老人常年服用的药品、添置生活用品,她从来没有主动掏钱购置。前两年父亲因病离世,今年年初母亲也撒手人寰,兄妹三人一同处理完老人后事。协商之后三人一致同意把这套养老房屋挂牌出售,最终成交总价九十万。两个哥哥想着当初各自拿出等额资金买房,卖房款项理应对半分割,每人四十五万,已经约好抽空办理资金转账手续。就在款项到账当天,妹妹突然找到两位哥哥,提出房产属于父母遗产,子女三人享有同等继承权,九十万房款必须兄妹三人平分,自己应当分得三十万。她反复提及法律规定,子女不分男女,都拥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女儿就剥夺分配遗产的资格。两个哥哥听完心里难以接受,当场和妹妹产生争执。二人向妹妹重申当年买房的全部细节,当初购置房屋的五十万本金全部出自兄弟二人,妹妹全程零出资。这么多年赡养老人的重担也落在兄弟身上,妹妹只是偶尔上门走动,没有付出实质性的金钱和精力。如果按照三人均分,等于两个哥哥多年付出全部打折扣,凭空分给从未出钱出力的妹妹三十万,换谁都无法认同。周边亲戚得知争吵的起因,纷纷上门调解,亲戚内部也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部分长辈偏向妹妹,认为法律层面男女继承权平等,老人名下房产属于遗产,妹妹理应分到属于自己的一份,两个哥哥条件更好,没必要和妹妹计较。另一部分了解完整过往的亲友更体谅兄弟二人,购置养老房的初衷是儿子为赡养老人,全部资金由二人承担,妹妹全程没有任何付出,现在凭空要求平分房款,情理上很难站得住脚。调解僵持不下,兄妹三人前往当地司法所咨询法律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结合整件事的细节给出清晰的解释。第一,房屋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老人离世后房产的确属于法定遗产,女儿作为子女拥有法定继承权,单纯从继承条款来看,妹妹确实具备分割遗产的资格。第二,遗产分割时,法院会考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付出,以及购置遗产财物的资金来源。两名儿子全额出资购房,长期承担老人赡养、医疗、生活照料的主要责任,分配遗产时可以酌情多分;妹妹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且未出资购房,应当少分甚至不分。第三,当年兄弟二人出资五十万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邻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房产购置资金来源,法庭判决时会将这部分出资情况纳入重点考量。听完工作人员的普法讲解,妹妹依旧不肯退让,坚持要求平分房款,甚至放出狠话要起诉两位哥哥。两个哥哥不愿走到法庭对峙的地步,念及兄妹血缘,主动提出折中方案。除去当初两人合计五十万购房本金,剩余四十万增值部分三人平分,两个哥哥各自拿回二十五万本金,剩余四十万兄妹每人分得十三万多。这个提议被妹妹直接拒绝,她坚持九十万必须平均拆分,不肯做出半点让步。两位哥哥彻底心寒,决定不再私下协商,整理好当年出资流水、多年照料老人的记录、邻里证人证词,做好通过诉讼分割遗产的准备。这件事传开之后,不少网友展开讨论。很多人认可继承权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但也认为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只享受继承财产的权利,却不承担赡养、出资的义务,单纯依靠血缘索取钱财,很难得到旁人认同。父母养老依靠子女合力支撑,付出金钱与心力的人,理应在遗产分配中得到公平对待,不能机械套用平分规则,忽略所有人多年的付出。亲情建立在互相体谅、彼此付出之上,一味盯着遗产索取,无视手足多年的付出,最后只会彻底撕裂一家人的感情。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
#判刑后4年3次卡点怀孕女子被收监#【判刑后4年3次“卡点”怀孕的江苏女子已被收
#判刑后4年3次卡点怀孕女子被收监#【判刑后4年3次“卡点”怀孕的江苏女子已被收监】#判刑后4年3次卡点怀孕女子已在服刑#江苏女子孙某,被判刑后4年3次怀孕生子,始终未被收监。被同案犯家属曝光后,该案件引发关注。7月17日,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江苏一女子从立案到获刑4年3次“卡点”怀孕?法院回应:已接到反映,正依法处理》报道显示,出生于1987年的孙某曾是当地一家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9月3日,孙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主动投案,同年10月1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2月24日,孙某因犯虚开发票罪、犯职务侵占罪,被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2024年5月28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同案人朱某也因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朱某被收监后,朱某的家属却发现孙某被立案后一直因怀孕未被收监。龚女士向法院反映该情况后,上游新闻记者通过多渠道核实到,在被立案前,孙某已育有一子。2021年9月案发时,孙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2021年12月6日孙某生产,哺乳期到2022年12月5日结束。因当时案件仍在审理期间,司法机关并未对孙某变更强制措施;2023年1月,司法机关发现孙某再次怀孕,2023年2月24日一审宣判,2023年10月5日孙某再次生产,哺乳期至2024年10月4日;距离其哺乳期结束还剩一周左右时的2024年9月27日,孙某第三次以查出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2025年5月27日,孙某生下被立案后的第三个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空白,随母姓。“孙某于2021年5月离婚,处于离异状态下,却连续在即将收监时‘卡点’怀孕,4年生产3次。有理由怀疑她是在通过怀孕恶意逃避收监。”龚女士提出质疑。接到龚女士反映的情况后,镇江市、润州区两级法院对龚女士表示,对于孙某持续怀孕的情况会密切关注,依法处理。7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龚女士处获悉,今年6月接到法院通知,已经将孙某送往看守所走收监程序。7月初,再次确认后得知孙某已被收监。同时,上游新闻记者从官方渠道核实到,孙某目前正在服刑。(上游新闻首席记者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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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vs深圳新鹏城裁判安排主裁判:杜健鑫(甘肃)第一助理:关长亮(江苏),第二助理:陈超(青岛)VAR:王迪(上海)武汉三镇深圳新鹏城武汉足球
江苏南京,一男子因欠200万元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期间,他捡到了一张身份证,
江苏南京,一男子因欠200万元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期间,他捡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的肖像与自己十分相似,于是他就用这张身份证买了高铁票,打算钻下法律的空子。谁知在检票时,被民警发现异常。准确说,这起案件由南京铁路公安处海安站派出所查办,现场在江苏海安站。2025年4月29日22时许,民警余东洋在检票口执勤,发现黄某锋既没有大件行李,闸机也能正常使用,却坚持走人工通道。工作人员核对证件时,黄某锋称留了胡须,人脸识别才会失败,并一度与工作人员争执。余东洋继续比对身份证照片和本人面貌,发现年龄特征、脸部细节并不一致,黄某锋随后承认,证件上的姓名是李某锋。这张身份证并非刚刚捡到。黄某锋交代,2018年农业经营亏损后,欠下200余万元债务,后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2020年,黄某锋在一家宾馆捡到同乡李某锋的身份证,因照片与本人有些相似,便一直留在身边。此后,黄某锋先用本人身份证购买普速列车车票进站,再用李某锋的身份信息购买高铁票,多次规避实名核验。到了海安站这一次,人工通道没有成为漏洞,反而让异常举动更加显眼。类似情况此前已有明确处理。2019年4月,林某从无锡乘高铁到南京南站,出站时因相貌与身份证照片不符,未能通过人脸识别。民警查明,林某在2014年和2016年两起借款纠纷中为他人担保,涉案金额合计200余万元,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南京南站民警将林某移送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当晚8时许,相关信息转至苏州相城法院。四名执行人员赶到南京,次日凌晨2时将林某带回苏州。林某后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但因规避执行情节较重,仍被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这一处理表明,达成还款协议并不当然消除此前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所产生的责任。2023年11月24日,张某使用捡来的覃某身份证购买长沙南至广州南的车票。张某在2021年的民事案件中未按期履行判决,也受到限制消费。乘警核验时发现票证信息与本人不符,张某被移交广州南站派出所,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次日9时40分,湖北应城市民周先生收到12306购票短信,短信显示名下出现东莞东出发的K1173次车票。周先生没有购票,立即向应城站派出所反映。查询还发现,周先生遗失的身份证近期在广东出现过3次非本人购票记录,警情随后转至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铁路警方在列车上查到冒用证件的陈某。陈某身份证早已过期,却未及时补办,反而使用此前捡到的证件。列车到达韶关东站后,陈某被带到执法办案区,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这些案件的处理并不只看一张车票。铁路实行实名购票和查验,乘车人、身份证件与车票信息必须一致。冒用居民身份证,可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规避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还可能被执行法院进一步调查财产、采取罚款或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针对身份冒用行为作出,司法拘留则由人民法院针对妨碍执行等行为采取,两者性质并不相同。黄某锋最终被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5日。真正可行的处理方式,是主动向执行法院申报财产,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履行,而不是把别人遗失的身份证当成出行工具。信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龙蟠科技增资至7.8亿增幅约1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江苏龙蟠科技集团
【龙蟠科技增资至7.8亿增幅约1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约6.8亿人民币增至约7.8亿人民币,增幅约14%。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石俊峰,经营范围含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由石俊峰、HKSCCNOMINEESLIMITED、朱香兰等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