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历经44天维权后,榴莲仅退款买家父亲向商家道歉!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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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榴莲仅退款”事件经法院调解,买家袁某的父亲于6月10日代表全家向商家正式道歉并赔偿1000元,但当事人袁某本人始终未露面,道歉诚意和赔偿金额引发广泛质疑。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说起!
4月26日,山东德州买家袁某在河南商家程先生店铺购买价值190.71元的冷冻榴莲果肉。4月28日签收仅两小时后,袁某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仅退款”,并附上疑似伪造的霉变照片。平台在5分钟内自动退款,袁某随后拉黑商家。
商家程先生比对发货视频后,发现买家提供的霉变榴莲与发货商品特征不符。为自证清白,他先后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从河南濮阳赶赴山东德州庆云县维权,花费超过5000元。他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了自家专属包装袋,但未见榴莲残骸,买家声称霉变果肉已“分开丢弃”。
5月6日,程先生向庆云县公安局报警。5月8日,警方认定袁某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行为构成诈骗,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追缴违法所得190.71元。此后商家多次表态只要道歉便不再追究,但迟迟未等来回应。5月29日,商家对袁某提起诉讼。
6月10日17时许,经山东省互联网法庭庆云县法院线上调解,袁某的父亲代表全家向商家正式道歉,并赔偿1000元。程先生当庭接受道歉,表示“我要的是一个态度”。
整个事件最受争议的一点是,买家袁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始至终没有露面道歉,而是由父亲代为出面。网友普遍质疑:这并非真心悔过,而是害怕自身被曝光后的无奈之举。
有评论直言:“不是后悔了,只是知道怕了。怕自己那张脸出现在同事、邻居、孩子家长面前,所以把老爹推出来当挡箭牌。”
另有网友调侃:“好一出父慈女孝——当爹的替闺女挡枪,当闺女的躲在老爹背后。
此外,商家维权花费了超过5000元,而买家赔偿仅1000元,网友认为差距悬殊,缺乏诚意。
不少观点认为,真心悔过至少应承担商家的实际维权成本。不过据后续报道,程先生主动将赔偿金降至1000元,并表示“做人做事要宽容,没必要逼迫别人。目的达到了就行了。”
与此同时,多数网友认为,如果当事人真心悔过,应该在拘留结束后第一时间主动道歉,而不是等到被起诉后才由父亲出面调解。
对此,《广州日报》评论指出,“这种道歉并赔偿的诚意显得不太够。骗取‘仅退款’的当事人被行政拘留7天不道歉,商家提起诉讼之后也没有什么表示,最后由父亲出面道歉,还是法庭调解的结果,让人怀疑当事人是否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后,程先生在事后明确表示:“金钱上看是亏的,效果上看是赚的。”他希望通过这次事件鼓励商家勇敢维权,也提醒消费者切勿滥用规则。
在收到道歉后,他说:“希望她能成为一个例子,警示他人,利用电商规则漏洞占便宜不可取。目的达到了就行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