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6月11日报道,上海,一女子与丈夫结婚后,从没发生过真正的亲密行为,后来丈夫见实在瞒不住,才告诉女子自己性功能障碍,还说是因为深爱女子才不敢说实话,女子火冒三丈,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网友:这种事也瞒?
李女士和赵先生是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的,谈了半年多恋爱,然后登记结婚,整个过程在外人看来一切正常,婚后她慢慢察觉到不对劲,同床共枕的日子过下去了,但某种本该自然发生的东西,始终没有发生。
她起初替他找了很多理由:压力大、太累了、工作不顺心,所有能安慰自己的话,她都在脑子里转过一遍,直到赵先生反复进出医院诊室,她才从医生欲言又止的表情里,读出了远比“暂时”更大的真相,性功能障碍。
这两个诊断的时间是婚前的,也就是说,他在婚礼上给她戴戒指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给不了她一个完整的婚姻,但他什么都没说,他用笑容交换了戒指,用沉默交换了结婚证,把知情权从新娘手里悄悄拿走了。
他只有一句话:我怕失去你,所以我剥夺了你选择的权利,这听起来像爱,但本质上是一种预谋,让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一份终身合同,等你发现合同里少了关键条款,他已经用“深情”的名义把所有违约条款都删掉了。
法院的判决书里有一句话:性功能障碍和生育问题属于影响婚姻的重大疾病,婚前已知且未如实告知,违反了法定的告知义务,意思就是:你可以不擅长表达,但你不能刻意隐瞒,你可以害怕失去,但你不能用欺骗来挽留。
婚姻登记不是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娶回家的仪式,是两个人各自带着完整的知情权,在同一张纸上签字的法律行为,你把他应该知道的事情捂住了,这个签字就失效了。
这段婚姻被判撤销之后,两个人的法律状态退回到结婚之前,她不再是有过婚史的人,他的病历表上又多了一行法庭记录,有人问为什么非得走到这一步,调解不行吗,但她选了一条最干净的路,不是为了惩罚谁,是为了拿回被偷走的选择权。
你让我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说了“我愿意”,现在我站在法庭上,把那个“我愿意”收回,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缺了地基,婚后才补上真相,不是在修复,是在地震之后往裂缝里填泥浆,表面抹平了,底下全是空洞。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条法条写在纸上干巴巴的,但套进李女士的生活里,每一个字都是她半夜醒着望天花板时咽下去的委屈。
很多人读到这条规定会下意识地问一句:什么才算重大疾病,法律没有列一份封闭的清单,但法官在这个案子里给出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影响夫妻生活,影响生育能力,涉及婚姻最核心的亲密关系和繁衍功能,属于重大疾病。
身体不是你可以随意美颜的照片,婚姻里的诚实,从身体开始,这件事在热搜上挂了整整一天,评论区里最多的一句话是:“这种事也瞒?”问出这句话的人不是在追究法律责任。
是在表达一种朴素的困惑,一个人怎么可以用一张结婚证,去兜售一份自己明知无法履约的契约,你可以生病,变老,变穷,婚姻本来就包含了这些风险,但你不能在签约的时候就带着出厂缺陷,然后把保修卡藏进岳母家衣柜最下面的抽屉。
李女士不是不接受不完美的伴侣,是不接受被当成一个不需要知情的合同方,她的愤怒写在起诉状里,每一行都压着同一句话:你怕我离开,可以理解,但你不能因此就不让我选择,赵先生用隐瞒换来的婚姻,最终在法庭上被宣告从未真正成立过。
李女士的事告一段落了,她的生活要重新开始,但她留下的这页判决,会像一页说明书一样,附在每一张结婚证的封底,你以为登记只是走个形式,其实是在彼此的人生档案上同时按了手印,那枚手印按下去的时候,你带的所有信息,都必须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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