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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有多惨重?”重庆一位5旬大叔,背地里跟比自己小17岁的已婚少

“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有多惨重?”重庆一位5旬大叔,背地里跟比自己小17岁的已婚少妇搞起了地下情。本来想尝尝新鲜感,结果某天身体突然长出了大串水疱,疼痒难忍,一查“生殖器疱疹”,医生一句“终生无法治愈”直接把他击垮了!苦不堪言的他跟情人彻底撕破了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要2万医药费,外加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8万治疗费和1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的最终判决,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敲响了警钟!
 
这位大叔姓陈,今年五十出头,家里日子过得不算大富大贵,但也安稳踏实。
 
可人到了这个年纪,他偏生了别的心思,觉得几十年的婚姻太平淡,日子过得没滋味,总想着找点刺激,给生活添点“新鲜感”。
 
后来他在网上认识了比他小17岁的李丽,对方也是有家庭的人,俩人聊了没多长时间,就越过了边界,偷偷摸摸搞起了地下情。
 
一开始老陈还觉得自己运气好,不用付出多少成本,就能享受到婚外的甜头。俩人各自瞒着家里来往,他还暗自得意,觉得自己把两边都安排得明明白白,偷吃还能擦干净嘴,算盘打得噼啪响。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世上从来没有白占的便宜,你贪图那点短暂的快乐,命运早就暗地里标好了价格。
 
出事那天其实没什么预兆,老陈只觉得身体不太舒服,没过多久私密部位就长出了一串水疱,又疼又痒,坐立难安。
 
他心里发慌,赶紧偷偷跑去医院检查,结果出来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凉了——生殖器疱疹。
 
医生说得很直白,这个病是病毒感染,目前的医疗手段没法根治,病毒会一直潜伏在身体里,但凡熬夜、免疫力下降,就可能复发,说白了就是一辈子的病根,甩都甩不掉。
 
这话如同晴天霹雳,老陈当场就懵了。他本来只想玩玩,找点新鲜感,怎么就惹上了这种甩不掉的麻烦?思来想去,他认定这病肯定是情人李丽传染给他的,转头就去找对方对峙。
 
昔日的甜言蜜语全不算数了,俩人一见面就吵翻了天,互相指责对方不检点。老陈觉得是女方坑了自己,女方反倒说老陈自己在外边乱搞,凭什么赖到她头上。
 
争执到最后,老陈逼着李丽写下了一张保证书,上面写着“传染性病我负责”。拿着这张纸,老陈觉得自己手握证据,腰杆都硬了。可李丽转头就不认账了,说这纸条是被老陈胁迫着写的,根本作不得数。
 
眼看协商不成,自己天天受病痛折磨,越想越憋屈的老陈干脆一纸诉状,把李丽告上了法庭。
 
他算了一笔账:已经花掉的医药费两万多,未来三十年病情反复,保守估计还要八万治疗费,再加上自己遭这么大罪,精神损失费十万,加起来一共二十万,一分都不能少。
 
在老陈看来,自己是受害者,这钱对方赔得天经地义,法院肯定会替他做主。
 
可法庭上的结果,结结实实给老陈浇了一盆冷水。法院审理之后,直接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分钱赔偿都没支持,连诉讼费都得他自己承担。
 
这是为什么?难道人被传染了病,还没地方说理了?其实法院的判决,每一条都站得住脚。
 
首先最核心的一点,老陈拿不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李丽早就知道自己患病,还故意隐瞒病情跟他发生关系。
 
说白了,你不能自己得病了,就一口咬定是对方传的,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谁闹得凶谁就有理。
 
根据检测结果,李丽是既往感染,并没有近期发病的迹象,没法证明就是她把病毒传给了老陈。
 
而且疱疹病毒的传播途径不止一种,潜伏期长短也因人而异,每个人体质不一样,发作时间也不同,根本没法确定到底是谁传染给谁,甚至不能排除老陈在认识李丽之前,就已经携带了病毒,只是刚好这会儿才发作。
 
俩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都是有家室的成年人,明知道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还自愿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都对自己的健康负有注意义务。
 
老陈作为成年人,不可能不知道亲密行为有健康风险,他自己主动不做防护措施,不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出了问题自然不能把责任全推到对方身上。说句不好听的,你自己管不住裤腰带,主动趟这浑水,风险本来就得自己扛。
 
至于老陈手里那张所谓的保证书,法院也没采信。李丽主张是被胁迫写下的,老陈也证明不了这是对方自愿出具的,一张来历有争议的纸条,自然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其实这事说穿了,就是老陈觉得自己吃了亏,想找个人背锅,可法律从来不会为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撑腰。很多人都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婚外情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没什么大不了,大不了一拍两散。可实际上,这里面藏着的风险,远比想象中多得多。
 
老话常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从来都不是吓唬人的。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从来都不只是那几万块医药费,而是你的健康、你的家庭、你的名声,这些东西加起来,远比二十万值钱得多。别总觉得自己运气好,能玩得转、收得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