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贵州一个县城法院给出的判决数字,敲在一名叫金某的年轻男子头上。案发去年,2025年8月28日。受害者是他的“朋友”,一个17岁的女孩,龙某。2026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将这起案件公之于众,使其成为典型案例。此举措彰显司法之严谨,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法官敲下法槌的声音犹在耳边,但有些东西,比刑期更难终结。
那晚的序幕,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关怀”。金某并非临时起意,他早早研究了普瑞巴林和愈美片这类处方药的特性——知道超量服用能让人意识模糊,失去反抗能力。他瞄准了涉世未深的龙某,用“朋友”的身份作饵。见面,哄骗,说这是“放松”。龙某毅然吞下十二粒愈美片,而金某亦决然地将八粒普瑞巴林服下,二人这般举动,令人心生忧虑。他以为这是进入她意识荒漠的门票,却没算准,自己也正服下通往失控的毒药。
半小时后,药效轰然降临。龙某的世界开始旋转、坍缩。金某等的就是这一刻。他把瘫软无力、几乎失去知觉的女孩带离原地,回了自己的住处。一切按照他险恶的剧本推进,直到最后一步——他发现自己“不行”了。两种药物在各自体内奔流,产生无法预料的化学反应。他折腾许久,生理机能却彻底背叛了大脑的指令。精心准备的犯罪工具,反噬了使用者自己。
就在金某手足无措的混乱中,龙某体内的药效开始退潮。意识像潮水般一点点艰难回流。她睁开眼,看清了周遭令人窒息的屈辱与危险。没有时间恐惧,没有余地思考。求生的本能压倒一切,她用尽全身最后残存的一丝力气,挣脱,然后逃了出去。
法律的天平随后落下。经法院审理认定,金某的所作所为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高度契合,其行为确凿无疑地完全符合该罪的法定要素。利用药物致人丧失意识,在刑法评价里,这与暴力捆绑无异,都是一种胁迫。犯罪的形态是未遂,但原因极其讽刺:是金某自己因用药“意志以外”的原因失败了,绝非他良心未泯。更重的一笔在于,他侵害的对象是未成年人。综合考量未遂、坦白等情节后,最终判决结果如法槌落定般尘埃落定,刑期为二年零十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于案例中发出警示:世间并不存在所谓“安全”的药物滥用情形。药物使用需遵循科学与规范,切不可肆意滥用。这句话像一根针,刺破了多少年轻人对“朋友”和“新奇体验”的天真幻想。龙某保住了身体的清白,但那个夜晚带来的心理惊骇与社会性创伤,恐怕会如影随形。判决书翻篇了,但她那些可能漫长的失眠夜,才刚刚开始。
两年十个月,量刑精准。而有些伤害,却很难在刑期里找到对应的刻度。
信息来源参考:中国青年报《最高法典型案例:17岁女生滥用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意识模糊朋友借机实施强奸,被依法从严惩处》,2026年6月25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