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348万买的房子跌到只剩121万,她干脆断供让银行收房,结果一算账:房子没了,还倒欠银行100万。河南的郑女士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像做了场梦。
2020年楼盘开盘时,售楼处灯火通明,销售催着说再不买就没了,以后只会更贵。她咬咬牙高位上车,本以为至少能保值,没成想房价腰斩,贷款还没还完,资产先没了一大半。她以为大不了房子抵给银行两清,结果银行算上利息、违约金各种费用,告诉她房子收走,还得再补100万。
2020年那个闷热的夏夜,楼盘售楼处的灯火亮得晃眼。销售拿着户型图拍着胸脯催她,“姐,这地段刚需盘,现在不入手,下个月准涨价,到时候有钱都没房源”。郑女士攥着手里的存款证明,想起孩子上学的学区需求,又听着周围看房人的议论,咬咬牙签了字。348万的总价,首付掏空了全家积蓄,还背上了240万的三十年房贷,每月月供近一万三。
她当时琢磨着,就算不升值,房子总能保值吧。可没料到,短短几年,房价像坐了过山车往下冲。等她反应过来时,同小区的二手房挂牌价已经跌到121万,连当初买入价的零头都不够。看着月供账单和缩水的房价,郑女士心里发慌,每月的还款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
她犯了个很多人都会有的糊涂:觉得大不了把房子还给银行,贷款就能两清。于是从去年开始,她停了月供。起初银行还只是电话催收,后来直接发了律师函,等她接到法院传票时,房子已经被查封准备司法拍卖了。
拍卖结果让她彻底懵了,房子最终以118万成交,比挂牌价还低了3万。她本以为这事就算了结,没想到银行的催款单紧跟着来了:除去拍卖款,她还欠100万。这钱咋来的?郑女士拿着账单反复看,才明白里面的门道。
原来房贷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银行的贷款是“有追索权”的。根据《民法典》第413条,抵押财产拍卖后,价款不够还贷款的,差额部分还得借款人补。她的贷款还了几年,本金没还多少,大部分月供都用来付利息了,剩余贷款本金还有200多万。拍卖款118万扣掉后,剩下的80多万本金,再加上断供后的罚息、违约金,还有银行起诉的律师费、诉讼费,一合计就凑出了100万的窟窿。
可能有人会问,违约金能有这么多?还真不是银行乱收费。房贷合同里通常约定,断供后的罚息是在原利率基础上上浮50%,而且是按天计算。郑女士断供一年多,光罚息就累积了十几万。再加上合同里约定的未还金额5%的违约金,这两项加起来就不是小数目。
郑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河北燕郊的张文昊也有过类似经历,他贷款买的房子断供后被拍卖,卖了101万,最后还欠银行20多万,前后亏了近150万。苏州有位业主贷款80万买房,断供后房子拍卖价不够还贷款,不仅首付没了,还得倒贴银行钱。
很多人买房时根本没仔细看贷款合同,总觉得“房子抵给银行就行”,殊不知这是个大误区。中国的房贷和美国不一样,美国有些州是“无追索权”贷款,房子不值钱了可以直接甩给银行,而我们实行的是“有追索权”,只要没还清贷款,银行就有权追着你要剩余的钱。
更麻烦的是,断供留下的征信污点会跟着一辈子。一旦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以后想办信用卡、贷款根本不可能,甚至有些工作单位都会查征信,影响职业发展。郑女士现在就后悔,当初要是知道后果这么严重,说什么也不会轻易断供。
其实遇到房价下跌、月供压力大的情况,有比断供更好的解决办法。要是短期资金紧张,可以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者调整还款方式,把等额本金改成等额本息,也能申请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月供压力。
要是长期无力偿还,也可以和银行协商“赎楼转卖”,就是银行同意你出售房产,用售房款来还贷款,虽然可能会亏点钱,但至少不会背上额外的债务,也不会影响征信。还有人会选择把房子租出去,用租金覆盖部分月供,先撑过困难期。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房子烂尾导致无法收房,这种情况可以尝试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浙江嘉兴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开发商破产导致楼盘烂尾,购房者断供后被银行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剩余贷款由开发商偿还,购房者不用再还钱。但这种情况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是购房合同被解除,而且开发商确实无力交房才行。
郑女士的经历给所有购房者提了个醒:买房千万别被销售的“涨价论”忽悠,一定要量力而行。签贷款合同时,别嫌麻烦,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违约条款,尤其是断供后的责任认定。
现在房价走势分化,买房再也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手里有房贷的人,尽量预留半年到一年的月供准备金,应对突发情况。真到了无力还款的地步,别想着逃避,第一时间找银行沟通,主动协商解决方案,远比断供等着房子被拍卖要划算得多。
郑女士现在每天都在为这100万债务发愁,她的故事也让很多人看清了房贷断供的真相。买房是为了改善生活,不是为了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希望每个购房者都能理性决策,避免重蹈她的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