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苏州那法官天天走在园林里,脚下踩的都是四叶草花纹,转头却判深圳一个奶茶店用了类似花纹,侵犯了LV的商标权。这事儿怎么看怎么憋屈。
说白了,LV那老花图案,明眼人一看就带着东方味儿。结果倒好,人家拿着这“混血”图案在中国注册了个商标,回过头就来咬咱们的小商家。这就好比有人学了咱老祖宗的纹样,改了个签名,就说这纹样是他家的传家宝,别人用一下都得交钱。
法官按条文判没错,但咱老百姓心里这口气不顺。洋品牌这算盘打得精,把公共领域的传统纹样一包装,就成了私有财产。与其骂法官,不如赶紧把咱苏州园林这些老纹样打包注册了,以后谁再用,得先问问老祖宗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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