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曾叫嚣称:当初签署日本投降书的是“中华民国”,而不是现如今的中国!按日本这说法,“当年的政权和现在不一样,主权就不算数”,那它自己先该慌了!
说白了,日本右翼拿当年签字的是"中华民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来想赖掉二战投降责任,这套偷换概念、混淆国家与政府继承关系的歪理一旦成立,最先被掀翻合法性的不是中国而是日本自己。
我看有些日本政客真是脑回路清奇,揪着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代表中国受降签字的是徐永昌将军、代表的是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这一点,就开始嚷嚷什么"签投降书的是民国不是现在的中国,所以新中国对日本没发言权",甚至暗示台湾地位还能再扯一扯。
这哪是研究历史啊,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把"国家"和"政府"两个概念搅浑好耍赖。
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典型的政府继承而非国家继承,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从来没变过,领土疆域没变过,对外的主权也没断过。
就像一家老字号换了掌柜,铺子还是那家铺子,欠的账要还,赢来的权利也照旧归它,当年投降书上接受的是同盟国中国战区的受降,代表的是中华民族与整个中国,不是某一个党派的临时招牌。
要是换了个执政集团国际条约就全作废,那全世界但凡经历过革命或政权更替的国家,之前签的边界协定、引渡条约、贸易协议岂不全成废纸,这在国际法上根本讲不通。
更有意思的是,真按他们这套"政权不同条约就不算数"的逻辑推演下去,日本自己先别活了。
当年挨原子弹、被苏联出兵、被中美英促令投降的是昭和时代的旧日本帝国,那个发动侵略战争、组建军部内阁、颁布《国家总动员法》的军国主义旧政权早在一九四七年和平宪法实施后就不复存在了。
现在的日本是平成改元后又进入令和时代的战后民主日本,换过几十届内阁,国体也从"天皇主权"变成"国民主权",照他们的理论,旧日本帝国签下的投降书、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放弃台湾澎湖一切权利这些战败义务,是不是也能随旧政权消失而一笔勾销?
那反过来,战胜国对日本的惩罚和限制、驻军安排、领土限定——据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写明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决定之其他小岛——是不是也能一并作废让它重新主张?
我看日本右翼只敢拿这点来质疑中国继承合法性,绝不敢真把整套餐套自己戴头上,双标玩得堪称艺术。
再翻翻他们自己签字画押承认过的文件就很打脸,《开罗宣言》说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群岛等须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一九四五年签署的《日本投降书》白纸黑字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这里的"中国"在国际法意义上指的是作为战胜国主体的中国,不是某届政府,一九七二年《中日联合声明》日本国政府也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
也就是说日本外务省自己签字承认过中国新政权的合法性继承,如今个别政客跑出来翻旧账抠签字栏上的政府名称,等于自己打自己脸。
主要我感觉这种论调本质上就是想给"台湾地位未定论"找历史借口,借抠字眼稀释一个中国原则,替某些势力介入台海制造模糊空间。
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加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台北举行的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已经构成完整的国际法链条,台湾光复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铁板钉钉。
说到底,战败国没资格对已解决的领土安排重新解释,更没资格拿文字游戏挑战战后国际秩序,搬石头想砸别人,结果发现脚在自己这边,这才是最讽刺的地方。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这段历史争议的解读和看法,你怎么看日本这套说辞?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