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潭县,一个带病任用的实权局长,"数额特别巨大"!
陈志锋,曾任县城管局、商务局、水利局长。
而他2015年就因下属对抗环保执法被警告,2016年违规采购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连续2次处分,人家还是照样当了水利局长。
可是,今天通报说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请问,他"带病"换岗时,还有初心使命和理想信念吗?
而每年查处的从村官到部级,哪一个不是"丧失...,背弃(离)..."的用语?!
到底怎么来考核干部?
考核和拍板的人都负哪些责任?能否让考核者和拍板的终身负责?
值得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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