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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闽南网报道,河北,17岁女孩想跟前男友复合,请假约对方见面,两人打完球

7月17日闽南网报道,河北,17岁女孩想跟前男友复合,请假约对方见面,两人打完球吃过饭后去酒店发生关系,随后睡下。半夜女孩得知家人老师都在找她,叫醒男生一同离开酒店独自回家,次日,女生将与前男友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给了自己母亲。女生因自己的父亲叫前男友下楼,前男友一直不下来,觉得前男友不负责任,报警,声称系被前男友强迫才与前男友发生关系,虽然女生前男友坚称与女生系自愿关系,但仍被判处有其他的3年6个月。据悉,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女生前男友正准备上诉。


河北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情感纠纷案件,因为最终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关注。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起因是一段年轻人的感情问题,但随着双方说法出现分歧,事情一步步发展,最后成为一起刑事案件,两名未成年人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影响。


女孩当时17岁,仍在学校读书,她与涉案男子此前有过恋爱关系,分开后一直希望能够重新恢复关系。


为了见面沟通,她向学校请假,离开学校与前男友见面,两人见面后一起打台球,随后到饭店吃饭,期间没有发生明显争吵,交流过程看起来比较平稳。


吃完饭后,男子提出到附近酒店休息,女孩随后与其一同进入房间,当天晚上,两人在酒店内发生了亲密行为,之后便休息。

直到深夜,女孩醒来后发现手机里有父母和老师发送的大量信息,还有多次未接电话,家里已经因为她突然离校开始寻找她的行踪。


看到这些消息后,女孩感到紧张,随后叫醒男子,两人一起离开酒店,之后女孩回到家中,在面对家人询问时,她向母亲说明了当天晚上的情况。


家属得知后,希望男子能够当面解释清楚,于是联系男子要求见面沟通。


但男子没有下楼回应。女孩认为对方在事情发生后没有面对问题,随后情绪发生变化,到公安机关报警,并称当晚发生的行为并非出于自己真实意愿。


警方展开调查后,男子一直否认相关指控,他表示,两人曾经是恋爱关系,当天见面吃饭以及前往酒店,都是双方共同参与的过程,自己没有实施暴力、威胁等行为,不存在强迫情况。


不过,一审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这一说法,而是依法认定男方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并非仅依据女方陈述作出判断,而是结合了多项证据综合认定


例如,女孩身体检查发现手臂存在淤青,法院认为这一情况能够与案件部分事实相互印证。


同时,女孩长期患有精神类疾病,需要持续接受治疗,在认知和判断能力方面存在一定影响。


案发当天,她又正值生理期,身体状况并不理想,除此之外,男方事后冲洗避孕套、删除聊天记录,并向他人否认双方见过面,这些行为也被法院纳入整体证据体系进行分析。


综合全部证据后,一审法院认定此次性行为违背了女孩真实意愿。


判决结果公布后,男方及家属表示难以接受,他们认为,女孩此前主动赴约、主动进入酒店,两人之间原本就是恋爱关系,后来因为双方产生矛盾才报警,案件事实仍然存在争议。


目前,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男方已经委托律师准备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重新审查案件证据,并依法作出新的裁判。


案件公开后,网上也出现了不少不同声音,有人认为,女孩最初的行为与后来报警时的说法存在差异,仅凭事后的陈述是否足以定罪,值得进一步讨论,因此认为二审还有重新审查的必要。


也有人认为,女孩本身属于未成年人,又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能简单依据她表面的配合行为判断真实意愿,法院结合客观证据依法作出的认定,应当得到尊重。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也提醒了很多人,情侣关系、前任关系,甚至主动赴约、一起入住酒店,都不能直接等同于双方对性行为的真实同意。


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构成强奸,关键始终在于发生性行为时是否违背了对方的真实意愿,而不是双方过去是什么关系,也不是谁提出见面、谁提出开房。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