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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通房丫头要穿开裆裤,根本不是什么方便伺候,真相说出来让人脊背发凉——完完全全

古代通房丫头要穿开裆裤,根本不是什么方便伺候,真相说出来让人脊背发凉——完完全全是把人当成了泄欲的工具,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没有!
 
很多人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都觉得离谱:一个大人,穿小孩才穿的裤子?有人解释说,是为了方便晚上伺候主人起夜,有人说为了“省事”。但这些说法都没说到根上:一个人,为什么连穿条正经裤子的权利都没有?
 
其实,开裆裤这种东西,先秦到汉代确实有人穿。但那会儿不叫开裆裤,叫“胫衣”或者“绔”,就是两条裤管套腿上,中间不缝上。男女都这么穿。
 
而“通房丫头”这个称呼,是元朝以后才慢慢有的,到了明清才成了固定的说法。
 
一个是两千年前的穿着,一个是几百年前的制度,中间差了上千年。非要把它俩硬凑到一块儿,就跟说唐朝人用手机一样,时间上根本对不上。
 
再说,到了明清那时候,合裆裤早就普及了,不管是宫里还是大户人家,没人穿那种分开的裤子。那些丫鬟白天要端茶倒水、扫地擦桌子,穿个开裆裤怎么干活儿?弯腰都漏风,根本没法动弹。
 
所以,“通房丫头穿开裆裤”这个说法,大概率是编的,是个为了吸引人点开看的噱头。
 
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说法传得特别广。
 
为什么?因为它虽然细节是假的,却说中了一件真事儿——通房丫头这个身份,本身就是把人当成物件儿。
 
“通房”这两个字怎么来的?因为她们的卧室跟主人的卧室是通着的。为什么通着?方便。方便主人随时叫,随时用。
 
她们的身份很尴尬,比普通丫鬟高一点,比正式的妾又低一截。来源也简单,要么是女主人出嫁时带过来的陪嫁丫鬟,要么是府里被主人看上的普通丫鬟。
 
说白了就是:有妾的活儿要干,但没妾的名分。
 
白天,她们跟普通丫鬟没区别,端茶递水、洒扫庭除。到了晚上,主人有需要,她们就得过去。女主人怀孕了或者身体不舒服,她们就要“顶上去”,不是作为一个女人,而是作为一个功能。
 
她们的身体,不属于自己,属于主人。
 
清代的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奴婢跟牲口是一个级别的。打死一个没犯错的奴婢,打六十板子,关一年,这事儿就算完了。
 
在这种制度底下,通房丫头连告状的路都被堵死了。清代法律规定,只有主人奸污已婚的婢女才算犯罪,而且还要受“干名犯义”的限制,意思是奴婢告主人,本身就犯法。就算被欺负了,也只能忍着。
 
《红楼梦》里的平儿,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她是王熙凤从娘家带来的陪嫁丫头,被凤姐逼着给贾琏做了通房。表面上看,她在府里地位不低,风风光光的。实际上呢?贾琏自己都说过:“如今连平儿她也不叫我沾一沾了。平儿也是一肚子委屈不敢说。”
 
在凤姐和贾琏中间,她得像走钢丝一样,两头都得哄着,两头都不能得罪。她是个丫鬟,又是个侍妾,但哪个身份都不是完整的。她最大的念想,就是有朝一日能混个“姨娘”的名分,让自己在这府里有点儿立足之地。
 
但这个愿望,也未必能实现。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一个活生生的姑娘,被简化成一件“随叫随到”的东西。她的价值不在她是谁,而在能生孩子,能伺候人,能“顶替”。她的房间跟主人相通,不是因为信任,是因为方便。她的身体可以被随时支配,不是因为爱,是因为所有权。
 
这就是那条“开裆裤”真正指向的东西:一个人,被彻底地、合情合理地、有法可依地,变成了一件家具。
 
几千年封建制度里,像平儿这样的姑娘,不知道有多少。她们没留下名字,只留下一个身份;没做过选择,只有服从;没有什么未来,只有随时待命。
 
只能说,一条裤子,是真是假,其实没那么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那种能让一条裤子都变成“剥削符号”的制度,曾经实实在在地存在过,并且碾碎了无数人的一生。
 

 
文|六便士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