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48岁男子和妻子承包330亩地,盖了8个大棚,养了500多只鸭、鹅、蛇、蜥蜴,还有名贵花卉,半夜12点多,他被浓烟呛醒,发现火光冲天,5个大棚里的动植物全部死亡,损失2000万元,因为以前欠过4-5个工人工资,他怀疑有人纵火。
2025年3月24日零时过后,杨先生从睡梦中醒来时,烟已经进入紧邻大棚的住处。夫妻二人跑到外面,只能先报警,再看着消防人员处置现场。
火灾原因当时没有结论。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现场勘验,公安人员同步查看基地内部监控,并调取外围道路画面。杨先生提到现场初步发现两个疑似起火区域,但两个区域不等于已经查明纵火。
调查人员还要核对起火时间、燃烧痕迹、电气线路、人员活动和监控记录。只有证据指向人为放火,公安机关才会按照刑事案件继续侦查。
杨先生把怀疑放在经营纠纷上。基地经营约10年,用工最多时有70多人,杨先生承认曾欠过四五名工人工资。不过,欠薪只能算调查线索,不能直接证明相关工人进入基地放火。
劳动报酬纠纷应当通过协商、劳动监察、仲裁或者诉讼处理;故意点燃大棚并危及周边人员、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涉及放火犯罪。两类责任需要分别取证,不能用一件事替另一件事下结论。
这次火灾也不是基地第一次受损。2016年1月28日凌晨,基地曾发生火灾,相关认定材料推定起火点位于一座大棚西侧,结论为不排除外来火源或遗留火种,并未认定有人纵火。
那次损失主要集中在花卉、盆景和棚内设施。此后,杨先生调整经营方向,逐步增加鸡、鸭、鹅、种蛋和部分爬行动物养殖。
2018年4月,基地又因工人操作不当发生火灾,杨先生称损失约400万元。连续受灾让夫妻二人更加在意监控和现场痕迹,也解释了杨先生为何在2025年火灾后坚持要求查清原因。
清理废墟时,一只严重烧伤的白色公鹅仍停留在死亡鹅群附近。杨先生请兽医注射消炎药,使用碘伏处理伤口,再把公鹅单独安置。
到2025年4月3日晚,公鹅已经恢复进食和饮水,伤口渗出减少,排便也逐渐正常。另一只伤势更重的鹅最终没有救活。
这批鹅并非短期买来出售。李女士介绍,基地用了约6年才把鹅群繁育到500多只,其中包括种鹅和大量种蛋。种群一旦集中损失,重新购买普通成鹅不能马上恢复原有繁育能力。
损失还包括多年筛选、留种和扩繁所花的时间。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全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也把地方鹅种资源保护和繁殖性能改良列为长期工作。
夫妻二人没有为大棚投保,所有损失只能先自行承担。杨先生当时认为,第三人故意纵火可能不赔,这种理解并不完整。
财产保险是否赔付,要看合同责任范围、免责条款以及事故证据;若无关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还可能依法向责任人追偿。可惜基地没有保单,这条补偿路径并不存在。
截至2025年4月初,公开报道仍显示消防和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两个疑似起火区域、过去的欠薪纠纷、三次火灾经历,都不能替代最终证据。真正决定事件性质的,是火灾事故认定、监控线索和后续侦查结果。
信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