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两只船的悲剧!”贵州,一女子和男友在家中亲密完之后在洗澡,另一位男友打来电话,家里的男友非但没有懊恼,质疑女子的感情不专一,反而要和来电话的男友约到小区门口打架,来争夺男友身份。结果在小区门口,一个打伤了另一个,重伤,躺进了医院,而另一个被判了4年6个月,女子却说:我都隐瞒了半年,他们谁都不知道谁的存在。
女子在打麻将时认识了男子,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
但女子对男子其实不太满意,只是抱着凑合过的心态处着,也没有公开过这段关系。
后来朋友看女子“单身”,给她介绍了另一个男子,女子没说自己有男朋友,加了联系方式聊了一段时间,发现这男子风趣大方,相处起来感觉更好。
可她也没打算跟前男友分手,就这么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起来。
这之后的半年里,女子把时间安排得明明白白,跟这个约会就跟那个说有事,跟那个见面就跟这个说加班,两头跑,竟然谁都没发现对方的存在。
两个男人都以为自己是她唯一的男朋友,投入了不少感情和时间。
有一天凌晨一点多,女子和男友在出租屋里做完亲密事情后去洗澡,手机随手放在了床头。
这时候另一个男友想她了,打了电话过来。
男子听到手机响,顺手接了起来,电话那头男友开口就是亲热的称呼,结果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当场就问你是谁。
这边的男友也懵了,自己女朋友的手机里怎么有个男人半夜打电话。
两个人在电话里一对质,全明白了。
女子洗完澡出来,看见男友拿着手机脸色铁青,知道事情瞒不住了。
这俩人没有把火撒在女子身上,反而恨上了对方。
在他们的想法里,这不仅仅是感情被骗的问题,更关系到男人的面子,谁都想证明自己才是正牌男友。
电话里越吵越凶,最后直接约架,说在某个小区门口见面。
男友挂断电话,抄起桌上的水果刀,骑上摩托车就去了。
两人一碰面没说几句话就动了手。
这个男友掏出水果刀朝那个男友的腹部和腰部捅了过去,对方被捅伤后赶紧跑开了,另一个把刀扔在现场,骑摩托车回了住处。
后来法医鉴定,被伤的男友左胸部伤致膈肌破裂,属于重伤二级,左下腹部是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拿刀的男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二级,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考虑到他有犯罪前科,从重处罚;但他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而且自愿认罪认罚,这些可以从轻。
最终被判了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还得赔偿对方5.6万元。
女子同时交往两个人,隐瞒了半年,而两个男人为了争一口气,一个进了监狱,一个进了医院。
女子本人,除了当了一回证人,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这件事让人感到太荒唐了,两个男人从头到尾都没把火撒在罪魁祸首身上,反而拿刀捅向了另一个同样被骗的倒霉蛋。
女子瞒了两个人半年,两头占便宜,结果事发之后她全身而退,两个男人一个躺进医院一个蹲进监狱。
一个男友的反应尤其让人想不通,半夜接到别的男人打来的电话,正常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质问自己女朋友,你到底怎么回事?你到底跟几个人在一起?
可他倒好,拿起水果刀就去赴约了,这哪是争男友身份,这就是纯粹的面子作祟。
他觉得被戴了绿帽子丢人,觉得自己的男人尊严受了挑战,非要拿拳头和刀子把场子找回来。
结果面子没挣到,把自己送进了牢里。
另一个男友也是,半夜打电话发现自己女朋友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气头上跟对方吵几句可以理解,但大半夜跑去见面约架,这不是自己往刀口上撞是什么?
他没想到对方真会动刀子,可人在情绪上头的时候,什么事干不出来。
而女子,她之所以敢这么玩,就是认准了男人好面子这个死穴。
她很清楚这两个人一旦发现真相,首先想的是互相较劲,而不是一起调转矛头来找她算账。
所以谈恋爱的人,感情不专一,顶多被人骂几句,可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动手动刀,毁的是自己一辈子。
四年六个月,换一个早就想甩了你的女人,值吗?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友持刀捅刺另一个男友致其膈肌破裂、重伤二级,依法应在此幅度内量刑。
法院考虑其有犯罪前科从重处罚,同时因其坦白、认罪认罚予以从轻,最终判四年六个月,量刑适当。
女子虽隐瞒感情引发矛盾,但未参与或教唆伤害行为,不构成共犯,仅承担道德责任。
内容来源于: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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