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回应这性质已涉及到涉事城管的违法犯罪了,希望未来河南郑东新区城管局能够公开回应后续的处理结果,轻则这是行政违法,重则这属于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
在8月10日凌晨,货车在郑州某红绿灯路口,被装有警示灯的执法车辆拦停。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车辆上面喷涂执法字样,也装有警灯,下来的人员也穿戴执法服装。但是后续就奇怪了,执法人员讲述货车违法,要进行罚款,但是处罚的1400元微信转入了个人账户,同时也没有提供官方的罚款收据。8月12号,记者进入镇东新区执法部门询问,后来货车司机罚款被退还,接待人员说已启动调查过程。
千万别觉得钱退了就可以事情了结了,其实这起严重违法违规的事情才应该刚刚开始。在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公职人员罚款收取到个人账户,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相信每一个执法人员,都有着严格的纪律培训,知道这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还如此收取,那就怀疑这个钱已经被中饱私囊了。
假如中饱私囊,而且数额达到立案标准,那就应该要被刑法处置了。涉及的罪名包括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此时调查人员应当调查这名执法人员的微信收款记录,假如出现大量的陌生收款,那有可能是一个惯犯,应当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即使是一个偶发事件,那同样要进行行政处分。这名人员不适合在执法岗位上了。提醒司机和广大民众,如果遇到这种一些事情,让对方先猖狂一阵,记住保留证据,也就是记录他的工号,时间,收款账号。如果能像这位司机一样,保留视频证据那就更好了。之后就可以向该执法人员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12388举报热线,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对于这种行为一点都不要姑息,要让每个执法者懂得它的边界,要杜绝一切可能涉及到贪腐的行为。最少这类人员应该让其下岗,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