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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女子因为心脏疼前往一医院检查,谁料,男医生上来二话不说就捏住女子的胸部

广西南宁,女子因为心脏疼前往一医院检查,谁料,男医生上来二话不说就捏住女子的胸部,还左右两侧来回拉扯。女子羞怒不已,但是想着对方是一名医生应该没有恶意,便也没有说什么。结果,随后该医生在确认女子为肋骨痛后,也已经没有任何检查借口的情况,再次将手伸向女子的胸部,女子当时下意识的躲闪,但还是被医生强行摸到。

8月3日下午两点,王希(化名)因为心脏位置一直疼,走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疼痛科的诊室。

她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一个男医生李某。没有护士,没有助手,没有任何第三个人在场。王希坐下,跟李某说了自己的症状——心脏附近疼,不舒服。

李某听完,没有告诉她接下来要检查什么部位,也没有说会用什么手法。然后,一只手直接捏住了她的胸部,往左边拉一下,又往右边扯一下,来回好几次。

王希整个人僵住了。

“也许是正常的检查流程”她不是没想过反抗。但对方穿着白大褂,坐在医院的诊室里,头顶挂着“疼痛科”的牌子。她告诉自己——也许这就是正常的检查流程,是自己不懂医学。

她忍住了,没有吭声。

接着李某告诉她:你这不一定是心脏的问题,可能是肋骨痛。王希心想,既然已经确诊是肋骨的问题,那就不该再碰自己了。

就在她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李某又把手伸了过来。王希下意识往后退,身体在躲,但李某还是再次碰触到了她的胸部。

“我有种很强烈的被猥亵的感觉”

这一次,王希彻底确定了——这不是检查。已经下了诊断结论,没有任何继续触碰的理由。一股强烈的羞辱和愤怒感涌上来。

诊室里依然只有他们两个人。她没有当场发作,但出来之后,在医院的走廊里哭了很久。她还有别的检查项目要做,擦完眼泪,继续排队。

但这件事像一根刺,扎在心里拔不出来。

8月4日,王希报了警。处警现场回执单显示,处置情况为“进一步调查”。

8月5日,她去了另一家医院。她把8月3日那天的经历复述给了接诊医生。对方听完,说了一句话——正规的检查过程里,不会用那样的手法。

这一句话,把王希心里最后那点“也许是自己多心了”的念头彻底击碎。

8月8日,她走进派出所做了完整笔录——每一个细节,医生怎么捏的,她怎么躲的,对方怎么又伸的手。

8月12日,立案告知书下来了。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正式按行政案件立案。案号:南公青立案字[2026]03552号。

8月17日,涉事医院医患办工作人员回应——院方对相关情况很重视,目前该案件已由专门人员处理中。

至于李某有没有被停诊、有没有被内部调查,没有明说。

《医师法》第二十五条写得清楚——需要实施特殊检查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师法》第五十五条也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更关键的是,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涉及私密部位的诊查时,需要有第三者在场。

李某的诊室里,从始至终只有他和王希两个人。没有告知检查部位和手法,没有取得明确同意,没有第三者在场。确诊后没有医疗必要,依然不顾躲闪强行触碰。

这叫什么?这叫把诊室当成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恶劣的,可到十五日。

如果情节更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医务工作者利用医疗检查情境实施猥亵,依法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王希最让人心疼的地方,不是被侵犯的那一刻。是她明明不舒服,却告诉自己“也许这是正常的检查流程”。是她在走廊里哭完,擦干眼泪继续去排队做检查。

多少女性在诊室里遭遇过类似的事?被要求脱掉不必要的衣物,被摸到不该碰的部位。但因为不懂医学流程,不敢当场质疑。因为诊室门一关,里面只有两个人,事后拿不出证据,只能自己忍着。

王希和那些人不一样——她报了警,拿到了立案告知书。

白大褂不是护身符。诊室的门一关,不等于里面的所有行为都叫“医疗行为”。检查就是检查,猥亵就是猥亵,界线清清楚楚。

现在案子还在查。李某当时的行为到底是正常检查还是越界,最终由警方和法院来认定。但有一件事已经很清楚——在“未告知检查部位与手法”的情况下直接上手,确诊后没有任何借口还强行触碰,诊室里自始至终没有第三人在场。

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样站得住脚?

王希是勇敢的。可勇敢不该是受害者的必修课。让每一个走进诊室的女性,都能被尊重、被告知、被保护——这件事,比任何事后追责都更重要。

诊室的门应该为信任而开,不该为侥幸而关。

信息来源:女患者称被男医生猥亵揉胸已立案,院方回应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发表时间:2026-08-18 10:00